高育良的2亿信托基金是否被没收,以“人民的名义”的不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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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人的名义》中,高育良能够崩溃的原因是,除了做小三和滥用权力之外,其实真正促使他倒下的原因是高小琴做的。 2 1亿港元的信托基金直接导致了高育良受贿证据的实施,但问题就在这里。这2亿港元的信托基金也被认为是高育良。那么,它会被带走吗?毕竟这是非法收入。
也许在这个时候,每个人都会想起高育良被处罚的罪名。除了18年的刑期,还有一件事收走了所有个人财产,然后很多人会单方面认为高育良。 2 亿港元信托基金也将被收走,因为在我国刑法中,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所得的所有财产及其收益都应该被追回,即使资金转移到香港,只要被认定为赃款,那么, 2 亿港币也无法保存。
首先,你能想到的,估计当时开设这个信托基金的高小琴也考虑到了。毕竟都是千年老狐狸。她怎么会想不到这个问题呢?许多人认为以非法资产建立的信托是无效的。虽然高小琴的资金来源是违法的,但它设立的信托资金来源是山水集团赚取的收入,收入来源是合法的。换句话说,2 一亿港元的信托基金仍然不一定会被收走。
当然,除了资金来源干净之外,不要忘记另一个麻烦,那就是跨境信托的资金问题。这只信托基金是在香港设立的。考虑到地域差异,避免麻烦追回也是不寻常的。有人说香港好像有《打击洗钱条例》,但问题是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的资源来源是非法的,但在剧情中,这只信托基金的收入来源可以是山水集团的收入来源。
这么说吧,这笔钱是山水集团产生的收入,是企业通过正常纳税赚来的利润,也是国内银行转出的钱。那么,这笔钱就是绝对干净的钱。考虑到目前国内和香港之间也有中港司法合作机制,如果非要定性这笔钱是违法的,还是可以追回的,但基本上不太可能真的没收。
为什么呢?很多人不知道体制内是什么意思。你以为体制内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其实是斗而不破。每个人都不会真的死手,比如李达康和高育良。虽然他们两个在汉东打得很激烈,但我们会发现,从表面上看,他们更像是一种相互配合的情况。祁同伟可以和丁义珍合作,李达康也和高育良在你们中间。这笔钱很有可能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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