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调解进屋,巧解婚姻“千千结”

05-11 09:05

最近,澄迈法院中兴人民法院通过巡回调解,成功解决了离婚纠纷,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阿芳(化名)和被告阿宏(化名)在2003年相恋并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婚姻期间,他们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分歧不断升级,甚至演变成肢体冲突。2022年11月,受不了的阿芳离家出去工作,夫妻关系越来越疏远。2025年2月,阿芳向中兴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整理案件,并与调解员深入了解双方的分歧焦点,决定在庭审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坚持尽可能解决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的原则,并与阿宏、阿芳分别沟通调解意向。阿芳表示愿意尝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但由于阿宏文化能力有限,对司法程序存在认知偏差,误以为出庭投诉会被判离婚,因此有强烈的不满,拒绝出庭。充分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法官决定采取巡回调解的方式,在双方家中设置调解现场,既能缓解阿宏对常规审判方式的恐惧,又有利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让他们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向双方强调离婚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引导双方回顾多年婚姻中的情感和责任。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情、理、法”递进调解,双方的态度明显缓解。阿宏当场承诺,要改变自己的坏习惯和急躁的性格,用实际行动来修复婚姻和家庭关系。阿芳则表示,阿宏也有优势,就是言行容易偏激,如果能彻底纠正,还是有和好的可能。最终,协商一致给对方一年的冷静期,约定如果到期后还没有和好,再进行离婚协商。


调解结束后,在法官的温暖指导下,久违的双方也“握手言和”。这次巡回调解为这段破碎的婚姻按下了“缓冲按钮”,给了双方重新审视对方和婚姻的机会。


回来的路上,警察真诚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把法院‘搬’给群众,虽然费时费力,但得到了当事人的更多理解和认可,这是对法院工作最大的肯定和鼓励。”


下一步,澄迈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践行和发展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以公平、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扎实推进“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工作,积极响应群众的司法需求。


写作:陈正鹏/李子瑜


编缉:史淋璐 初审:李畅希


终审:王贞贞


原题:“巡回调解进屋,巧解婚姻“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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