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五月一日起实施!
04-30 07:56
5月1日起
我市实行4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5月1日起,取消异地购房和还款限制,支持跨代互助购房提取,支持京津冀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租赁,取消异地账户转移存款6个月限,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效减轻存款人经济负担,大力提振消费。
取消异地购房和还款提取限制后,存款人在邢台市行政区外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购房提取或还款提取的,不受工作地点、户籍地点等条件的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点的确认。
为了支持跨代互助购房提取,今后购房人申请购房提取时,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或房产证中的房屋所有人为两人以上,并联系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的,购房人或房屋所有人及配偶均可提取公积金,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
如果员工在京津冀租用经济适用租赁住房,我和配偶可以持有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人的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租金。此外,异地缴存员工来我市工作,在我市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无需在我市连续缴存6个月左右,即可办理异地账户转账业务。

作者:邢台新闻媒体中心记者郭文静 通讯员岳伟
标题:“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从五月一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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