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释】警惕!“先用后付”买假货,这种情况可能不能退一赔三赔。

04-23 08:33

0元下单,先用后付


一键式享受电商方便消费方便。


但是,在这种新的支付背后,


有关纠纷也随之而来


网上购物知名品牌服装遇假假


客户要求赔偿被拒绝


2023年12月,小王用“先用后付”下单,在一家体育用品折扣店买了两件标有某知名品牌的衣服。产品详情页和主图均标有XX品牌,两个订单总额806元。


收到货物后,小王发现货物非常劣质,不符合正品。于是他去官网查了一下“XX品牌”,确定收到的货物是假货。小王联系店主,要求他退还全部付款,并按付款金额支付三倍损失。店主以各种理由拒绝。因此,小王向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店主,要求他退还806元,支付2418元的三倍赔偿。


法院:


客户未付款未受财产损害


拒绝索赔需求


经审理,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发现,原告小王提交的两份订单详情显示,购买服装时采用“先用后付”的方式,实际支付金额为零,收到货物后自动支付。但是小王在店里买衣服的两个订单都没有确认收到货,就是原告小王还没有实际支付806元的货款,被告经营的店铺也没有收到货款。因此,法院拒绝支持小王要求店主退还806元货款的诉讼请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原告小王主张店主支付2418元三倍赔偿的诉求,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客户有权依法获得赔偿。由于原告小王购买的两件衣服还没有付款,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或损害,法院不会支持被告店主支付2418元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综上所述,法院裁定驳回小王要求店主退还货款和赔偿三倍损失的诉讼请求。


法官:


利用“先用后付”造成权益损害


客户需要证明实际损失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和电子商务平台各种制度的完善,网上购物已经成为大多数消费者的日常购物方式之一。很多电商平台都推出了“先用后付”的购物规则,旨在以更方便的方式刺激电商消费。


但是,在“先用后付”的规定下,客户主张赔偿应当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小王已经收到了货物,但他没有支付相应的款项。申请售后后,他没有退货。他无法证明自己遭受了实际损失,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不支持小王的要求。尽管“先用后付”很方便,但是消费者在使用这种模式时,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看下一个,阜阳市淞泉区人民法院向上滑动。


原题:“以案释法”警觉!“先用后付”买假货,这种情况也许不能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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