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争取春早,执行正当时——康保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一年的计划在于春天。近日,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康保法院在年内开展了第二次集中执行行动,向拒绝执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
黎明时分,黎明时分,执行干警们已经集结起来,精力充沛地按照既定的计划赶到执行现场,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统一的拘留、拘留和采访。

执行现场一
在罗某与郭某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和金额。但是后来,郭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郭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态度消极,拒绝执行。在这次行动中,执行警察来到他们的住处寻找它。面临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郭某拒绝配合,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将其带到法庭。执行警察耐心地向郭某解释了法律,并向他表明了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郭某感受到了法律威严的强烈压迫,立即联系家人帮助筹集资金,通过网上转账在警车上履行了所有欠款1.8万元。到目前为止,劳动合同纠纷已经得到了成功解决。
执行现场二
李某与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康保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杨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216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多次拖延支付,李某催促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实施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件,并传唤他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被执行人杨某既没有出庭申请其资产,也没有履行其责任。被执行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均未成功。经过网上资产查控,杨某名下也没有资产可以执行。在行动当天7点左右,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将执行人拘留到法院。考虑到杨某在外打工不容易,执行干警从法理人情的角度与杨某进行了多轮沟通,杨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并当场联系家属支付1万元,与申请人就剩余部分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派出执行干警15余人,警车4辆,依法拘留3名被执行人,促成案件调解3起,执行2起,执行到位案件4.8万余元,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原题:“实干争春早,执行正当时——康保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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