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整治】倾力解决困境,家属偿还促进执行。

04-13 09:01

俗话说,借钱还钱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死亡,真的是“人走茶凉,债随风散”吗?看看今天的执行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某财产保险公司与肖某因融资贷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肖某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支付3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肖某因病去世。面对这种紧急情况,如何推进案件成为一个难题。


执行干警多次与家属沟通,告知被执行人虽已死亡,但家属作为被执行人的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退还债务的责任。通过执行干警的解释,被执行人的家属终于同意按照判决的内容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经过协商调解,申请人也做出了一定程度的妥协,自愿减少部分金额,双方达成还款计划。


最后,被执行人家属自愿一次性偿还2.2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已经死亡,法院免除了部分执行费,案件已经完成。


下一步,东安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将“强制惩罚”与“正确引导”相结合,积极拓展实施思路,用实际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办实事、解决问题。


作者丨向 前


郭艳芳进行了一审


二审丨文 珊


三审|凡春林


微信号|hndafy


微博|永州市东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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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执行到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倾力解决困境,家属代偿促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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