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长春公积金

1天前

2024年12月31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更新了《关于调整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发展


调整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公积金缴存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支付基数的批准和上限,下限,


(一)缴费基数核准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4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自然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2025年度员工公积金缴存金额。


(二)缴费基数上限、下限


长春市(含外县市)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暂执行27553元,待2024年长春市非私营单位员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长春市(含九台区、双阳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120元,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员工公积金缴费下限为1780元。


二是办理方式


(一)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入口办理。


(二)到中心随机机构综合窗口办理。


第三,申报时间


从2025年1月2日到2025年9月30日。


第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核准原员工公积金缴存数量后,应当将核准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二)因基本信息有误、不完整等原因需要变更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应及时完善、变更。


(三)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缴存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并责令纠正违规缴存问题。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标题:关于调整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来源 |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原题:《长春公积金最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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