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向空中喷射烟花,警方通报:李某被捕!
2天前
昨天,一段“男子在人群中向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网上传播。经核实,是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调查的刑事案件。
1月1日0时许,为了获得关注,李某(男,22岁)在湖滨步行街群体放飞气球时,不顾别人的劝说,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值班民警第一时间控制了李某,收集了烟花,现场没有人受伤。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
在人员聚集区,向空中汽球喷射烟花,容易引起爆炸,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理性庆祝节日,遵循烟花爆竹的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喜庆,可以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形式代替传统的烟花炮竹。
●禁止携带烟花炮竹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前往正规零售网点,购买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的商品,防止大量烟花爆竹一次性购买。
●在燃放过程中,应根据产品手册要求选择室外、开放、平整、无障碍的地方。
非法燃放,运输报告电话:110;非法生产、批发、零售行为举报电话:12345。
烟火虽然美丽,生命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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