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报告:李某(男,22岁)跨年夜被控制!
2天前
这篇文章大约552个字,阅读需要2分钟。
1月1日
一个“男人在人群中面对空中”
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
通过因特网传播
经核实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一起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据杭州市公安局1月1日通报,1月1日0时许,李某(男,22岁)在湖滨步行街群体放飞气球时,不顾他人劝说,点燃随身携带烟花向空中喷射。值班民警第一时间控制了李某,收集了烟花,现场没有人受伤。
今年杭州跨年夜湖滨步行街高峰人流近9万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当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
在人员聚集区,向空中汽球喷射烟花,容易引起爆炸,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理性庆祝节日,遵循烟花爆竹的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底线。
烟火虽然美丽,生命更贵!
●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喜庆,可以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形式代替传统的烟花炮竹。
●禁止携带烟花炮竹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前往正规零售网点,购买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的商品,防止大量烟花爆竹一次性购买。
●在燃放过程中,应根据产品手册要求选择室外、开放、平整、无障碍的地方。
●严格遵守当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范。
非法燃放,运输报告电话:110;非法生产、批发、零售行为举报电话:12345。
原题:“警方通报:李某(男,22岁)跨年夜被控制!”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