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线指导 解疑解惑||鞍山中院至千山法院就执行异议案件进行业务条线指导。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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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罗林、副院长顾书宇一行三人前往千山市法院就执行异议案件的处理给予指导,旨在进一步提高异议案件的执行质量和效率,统一裁判标准,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业务沟通。千山市法院执行根线和异议审查条线负责领导和部分会员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顾书宇副院长从千山法院发改的典型案件入手,用简单的方式讲解了处理异议案件的注意事项。针对与会者提出的问题,她通过举案、理念、讲方法,逐一进行了专业细致的指导和回答,并分享了自己的审判经验,拓展了与会者法官的审判思路,提高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罗林院长对全市法院特别是千山法院执行异议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首先,我们应该切实提高我们的思想认识。要正确认识异议程序在权利救济和完善执行行为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对异议审查案件执行的关注度。在审查过程中,要严谨细致,充分听取异议申请人的需求,依法审查执行行为的合法性,避免程序空转,增加当事人的负诉。


第二,要畅通业务沟通渠道。要加强异议案件审查部门与实施单位的业务沟通,建立健全沟通联系会议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异议审查程序在制度上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异议审查在实施案件处理中的监督作用,推动实施案件处理程序依法依规执行。


第三,要扎实开展业务学习。执行异议审查部门和执行实施部门要更加重视业务学习,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讨论,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提高执行异议案件的质量,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执行异议审查案件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实施的公正性和司法权威起着重要作用。此次根线指导对办理执行案件和执行异议审查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今后的执行异议审查工作中,千山法院将以此次业务指导为契机,弥补不足、优势和劣势,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异议审查的执行质量和效率,使当事人充分重视和公平处理执行程序中的合法需求,夯实司法为民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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