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户的房子已经被占用了20多年,占用者说“住得舒服不想搬家”,警方:正在处理。
近日,朱女士表示,由于家庭债务问题,今年年初,她将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闲置一套母亲名下。 24 年度房屋销售。
去看房子的时候,一对超过了 70 这对年龄较大的夫妇住在里面,房间里还贴着他们孙子幼儿园阶段的奖状,而他们的孙子也已 20 几岁。随后,她了解到,两位老人已经占住了这所房子。 20 多年。
朱女士说,与对方沟通了将近半年,两位老人仍不愿搬出去。当地派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说,这件事正在处理中。
[1]产权方:占用方曾欠债不还,法院转让房屋抵帐。
朱女士告诉九派新闻,这个房子100多平方米,有两个双层结构。1997年 2008年,两位老人的大儿子黄某向朱女士的母亲借钱。 3 一万元,后来无力偿还,朱女士的妈妈向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判决。图片 / 受访者提供。
根据朱女士提供的法院判决,经审理发现,被告黄某因还债需要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 3 一万元,要求朱女士妈妈将丈夫的一套房子典当,典当款作为被告贷款,约定月初还款赎屋。后原告典当 3 一万元借给被告,第二个月初,被告没有还款,原告追债时,被告于 1997 年 12 月 23 日本向原告提供借据。在典当期之后,被告仍然没有偿还。
1998 年 6 月 26 日本,被告立卖契书,将位于瑞安市场桥镇的房屋出售给原告,并注明两个月内偿还原告款项,月息 2.5%,房子收回。并向原告提供产权证。原告赎回了典当屋,支付了典当行的利息。 5788.80 人民币。原告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
最后,法院对黄某(老人和孩子)偿还了3万元,加上5000多元的利息。
之后,由于黄某无力偿还,法院决定以上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的房屋抵押拍卖,但迟迟不能出售。最后,法院在 2000 2008年,将房屋转让到朱女士妈妈名下,用于抵帐。
朱女士妈妈名下的房子。图片 / 受访者提供。
[2]占用者:不要搬家,现在房子的价值 50 万
朱女士说,老人一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空的自建房,另一套是大儿子租的。两位老人说他们不想搬走。他们觉得自己盖的房子蚊子太多,住起来不舒服,但是他们孩子的空房子太吵了,所以现在这套房子更舒服了。
老人的大儿子曾经说过,朱女士应该给他们一些时间来筹集资金来赎回房子。经过多次协商,黄先生想每月支付房租,直到他把房子买回来。朱女士说,对方可以不占用住房费用,要求尽快腾空房子,这样他们就可以卖掉房子了。
事发后,朱女士曾经在当地报警。
九派新闻联系了两位老人的大儿子黄先生,他们说他们一直是朱女士妈妈的好朋友。当时欠了他们3万块钱之后,他们的初衷是把房子过户作为抵押,而不是卖给对方。“我欠她3万元,但现在房子的价值 50 万”。他指出,父母都超过了。 70 岁月,希望他们多活几年,不接受让他们搬出去。
对于这件事,当地派出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说,这件事正在处理中,领导正在讨论如何协商解决。
黄家梁,九派记者
王佳的肖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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