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共有5家支付机构被罚款3661万元。 高汇通被罚款2787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 九月十日,央行北京分行公布的罚单显示,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汇通”)、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随行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行支付”)、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总共被罚款3661万元。
其中,高汇通因6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超过2787万元,被罚款最高。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非法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2. 未能及时发现处理可能出现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
3. 开户实名制审批要求未认真落实;
4. 违反帐户管理规定;
5. 超区域经营预付卡业务;
6. 非法进行非同名转移操作。
朱某和张某清都是时任高汇通总经理,对部分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分别被罚款20万元、25万元。
程小满因6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21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 未能备案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
2. 支付账户开户实名制审批要求未认真落实;
3. 非法为金融机构设立支付账户;
4. 存在办理支付账户与非同名银行账户之间转账业务的情况;
5. 未能实现上传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全过程一致性;
6. 商家管理的相关要求没有认真落实。
当时小满支付总经理万某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
因4项违规行为联动优势被警告并罚款290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 未能实现真实、完整、可追溯的交易数据需求;
2. 商家实名制要求没有认真落实;
3. 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和档案文件未按规定存储;
4. 特约商户的收单账户未按规定设置。
徐某东当时是联动优势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拉卡拉因三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406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如下:
1. 对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全过程一致性的要求没有落实;
2. 商家实名制要求没有认真落实;
3. 商业资金没有结算到同名银行的结算账户。
现任总经理陈某被警告,并被罚款15万元;副总经理吴某被警告,并被罚款15万元。
随行付因未能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57万元。当时担任副总经理的郭某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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