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腌制用盐安全消费提示
08-29 06:46
许多食品生产经营者,顾客:
腌制品是中国传统食品(如咸菜、泡菜、咸菜、辣酱、腊肉等)之一。),秋冬是集中生产制造期。甘肃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食品腌制盐的安全提示如下:
一、选对盐
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腌制品应选用碘盐。
没有选择,没有购买,没有使用散称盐,没有包装标签,或者没有明确标签的盐腌制品。
禁止销售、使用盐土、硝土或工业废渣、废水制成的盐作为盐。
通过因特网渠道购买盐,应选择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盐。
二、看标签
5.盐包装标签应在显著位置标明“添加碘”或“未添加碘”,并标明碘含量。我省盐碘含量平均水平为30mg/kg,允许波动范围21~39mg/kg。
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或包装损坏、标识不规范的盐。
盐标签和说明书不应涉及疾病防治、治疗等功能。
三、溯来源
食盐企业经营者应建立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生产销售全过程记录体系。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盐进货检验记录制度,相关凭证应存放不少于两年,不得购买或使用不能提供可追溯凭证的食盐。
客户应从证照齐全、卫生状况良好的商家购买盐,并保留购买凭证。
甘肃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
2024年8月23日
原标题:《食品腌制用盐安全消费提示》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