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协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赤狐

08-15 07:14

自乌兰县公安局实施生态警长制以来,警长和林长共同努力,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及时救助受伤和迷失的野生动物,有效减少了野生动物的死亡。


八月十二日,乌兰县公安局茶卡派出所民警接到游客的报警,称:在前往天空一号景区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狐狸。警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发前往现场查找,现场没有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之后,一些游客在盐湖路达布逊淖尔风情园周围的草坪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狐狸,然后带到了警察局。经警方检查确认,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赤狐。警方检查后发现腿部有外伤,随后将其送至茶卡镇林业管护站进行治疗,后期有放生条件时放入野外。


下一步,森警大队将继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理念,用“警蓝”保护“生态绿”,共同参与和关爱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平衡。


图文供稿 | 森林警察大队


校 稿 | 包喜刚


审 核 | 李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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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警民共同帮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赤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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