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某某等12人被判刑!
由于施工现场用工需求大。
雇主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没想到招了一个
“钓鱼团伙”敲诈
没有提前做好滋事

最近,海沧区法院发布了一起工作。
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
敲诈案子
2018年至2023年,被告车某某等12人结伙,在网站、微信群上搜索现场招聘信息,锁定犯罪目标,虚假申请。
工地入职后,他们恶意激化各种方式的矛盾,或者向招聘人员提出预借生活费、报销不合理车费等条件,或者消极怠工,拒绝服从工地管理,迫使招聘人员停止就业。
之后,他们留在施工现场,通过纠缠、辱骂、打人等方式向招聘人员索要“往返车费”、“误工费”等钱。招聘人员受到威胁,出于人身安全和施工进度的考虑,只能支付相关费用。
共有12人组织参与实施
敲诈犯罪18起
勒索财物既遂额度6万多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车某某等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为共同犯罪,12人经常聚集在一起,多次以威胁的方式实施敲诈犯罪,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组织。
海沧区法院根据被告参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一个月,并处以罚款,并责令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案件判决后,被告服诉判决利息,判决生效。
检察官提示
今年来
海沧区法院相继审结
3起工程领域涉恶案件23人。
全部都是假冒施工人员
劳动碰瓷的敲诈犯罪

审理本案的法官建议,用人单位在用工前要加强对考生身份信息的核实,积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工地管理规定,如签到考勤、报销凭证等。
如遇敲诈,应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报警,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题目:厦门:车某某等1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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