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住房“新旧置换”实践三点思考
住房“新旧置换”被认为是打通二手房置换链,帮助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几天里,实施住房“新旧置换”政策的城市不断扩大。根据中指研究院的监测,截至6月28日,全国已有88多个城市表示支持住房“新旧置换”。
在我看来,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打破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换房人三方堡垒,畅通“旧房难卖导致新房难买”的困境,以“小细节”煽动大市场尤为重要。
首先,多方联动盘活二手股市,安排“去旧”需求,激发新的动力。住房“新旧置换”政策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在于能否更广泛地满足群众“卖旧买新”的需求。其中,老房子、小房子、老城区非学位房等户型业主有更多的新动力。
中介机构可以在完成单一住房“新旧置换”交易时发挥重要作用,多部门和开发商联动推进是必要的手段,也是加速器。一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系统化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出售、租赁旧房,甚至购买和处理旧房,特别是支持国有平台购买旧房作为租赁住房、人才房或租赁运营;二是让熟悉城市或单个区域市场和上市房屋的中介参与其中,有助于提高“卖旧买新”的需求匹配度,缩短交易周期。同时,考虑在中介费用方面给予市场标准八折以上优惠;第三,开发商应承诺买受人长期无理由退房,不承担违约责任,为其提供新的安全保障;第四,金融企业、财税、家装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等。,为“带押过户”的交易者提供首付比例、契税和增值税、装修和房价评估费等各种优惠措施,从而全方位激发新的机会。
其次,扩大住房“新选择”的覆盖面,让开发商的更多新房项目参与其中,以好房子为驱动销售。住房“新旧置换”的关键特点是“卖旧买新”,这意味着如果你想顺利更换,你必须注意四个关键问题。
首先,要拿出好房子来满足改善性的需要。对于开发商来说,“新旧置换”不应该被视为去库存、去尾货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买家想买的新房是可以提高居住质量的好房子。第二,要扩大新房的选择范围,争取以“房票”(住房更换资金以“房票”的形式发放)跨地区流通换新。归根结底,新房选择范围小,购房者的参与意愿不强,换新遇阻,会使卖旧房动力不足。第三,要平衡“卖旧买新”两侧新旧房价格差距,降低换房门槛。换言之,如果旧房出售价格过低,购买新房价格过高,相应的价格差异和贷款可能会影响购房者的换房意愿。第四,要选择开发商的品牌和信用资质,做好当选新房项目自身的财务和质量调整工作,消除逾期交房、退还购房资金等风险。
第三,“新旧置换”的链条需要通过城市政策的动态管理实施方法,以“小细节”不断煽动大市场。目前,住房“新旧置换”仍处于探索阶段,但政策实施力度和广度已经进入新阶段。许多城市的住房市场联动交易活动得到了提高,政策效果初步显现。接下来,如何不断深化住房“新旧置换”,不断创新,是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挑战。
在我看来,各地都需要在交易困扰的细节上下功夫,避免僵化地复制大城市的“新旧置换”方式,为房地产交易创造更友好的环境,因为城市政策的动态完善和优化实施方式。举例来说,有些城市把原来的一套存量房只能换一套新房,调整到最多可以换三套新房。再比如,在一些城市,“旧转保”的第一种方式是国有企业将存量房屋统一租赁用于保障性住房运营,而不是购买旧房屋的所有权,而是一次性支付5到10年的租金。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来说,住房的“新旧置换”不应该是昙花一现,而应该起到持续的作用,在实践中走出帮助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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