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银行,被允许解散!

06-17 21:02

6 月 14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信息显示,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已被允许解散。


根据批准文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督管理局已收到《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机构解散的请示》。经审查,鉴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收购了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银行,同意该行因合并而解散。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依法继承了银行的全部业务、资产、债务等权利义务。


内蒙古监管局表示,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解散相关事宜。自审批之日起,所有业务活动将立即停止,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将立即停止行使职权,并将金融许可证返还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包头监管分局,对外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据悉,之前于于 5 月 24 当天,经内蒙古监管局批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被允许吸收并合并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并承担银行的债务和债务。


公开资料显示,几年前,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合作银行在全国村镇银行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提出在包头市东河区发起村镇银行。经监管机构批准,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于 2013 年成立,成为包头市东河区首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 1 亿元。


在原呼和浩特郊区联社的基础上,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 2009 2014年改制成为农村合作银行, 年度转型为股份制农商银行。


网站数据显示,截至 2023 年底,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规模 703.04 负债总额为亿元 632.76 亿元,所有者权益 70.27 亿元。各类存款 488.27 一亿元,各种贷款 373.19 亿元。实现各种收益 26.39 利润总额为亿元 1.5 净利润亿元 1.42 亿元。达到资金充足率 12.5% 以上。所有主要核心指标都符合监管政策。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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