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防队发布7条搜救犬领养公告:由于年龄偏大等因素不能参加值班任务

06-15 03:14

六月十二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搜救犬领养公告。


根据公告,2024年,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有7只搜救犬无法参加值班战备任务。为加强退役犬的健康管理,根据《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退役方法》(暂行),现鼓励群众和战士领养。


公告公布了领养条件、领养方式、领养者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搜救犬的基本情况。


该报梳理发现,7只搜救犬年龄最大,年龄最小,年龄最小,有史宾格、马里努阿犬和拉布拉多犬,由于服役时间长、年龄大、体能下降、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加值班战备任务。


附上搜救犬图片和收养要求,更多信息请点击链接查询:


领养条件


1、领养犬只应符合《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等相关规定;


2、领养者必须年满22周岁,有独立经济条件,有爱心,有养狗经验者优先;


3、已合法登记饲养两只狗的,不得领养;


4、领养者应该有爱心,有责任感,不要虐待,抛弃狗;


5、在具备上述领养条件的前提下,搜救犬训练员可以优先领养;


6、退伍搜救犬领养后不得作为商业行为(如销售交配等),不得转卖或赠送给他人。


领养方法


领养者提交领养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经领养条件批准后,选择较好的领养者公示社会不少于3天,并签订领养协议。


领养者需要提供材料


1.居住证明


2.工作证明


个人身份证明3


家庭环境视频(狗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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