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建议上海已婚家庭税收租金专项扣除增至3000元,税务机关回应

06-12 07:12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表示,一个人在上海的租房税可以扣除1500元/月,婚后家庭成员数量增加,租房成本增加,但一个家庭只能单独扣除税款,希望一个家庭每月扣除3000元,从而减轻家庭负担。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回复称,目前个税住房租金专项扣除范围由《国务院关于做好个税专项扣除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8〕41号)规定。现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确实暂时不允许夫妻双方主要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双方都享受扣除住房租金的费用。


针对上述网友提出的“婚后租房成本增加”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表示,由于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房价不同,各地租房成本会有很大差异。当前,信息共享水平还不足以根据不同的租金成本调整住房租金允许扣除的费用。此外,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其他特殊扣除政策也反映了对婚后家庭生活成本上升的关怀。比如夫妻可以讨论享受儿童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的特殊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表示,该局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网友提出的“一个家庭3000元抵扣房租,缓解家庭负担”的意见,时机成熟时,将考虑后期政策修订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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