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题网优选答题(第五批)

2024-06-02


开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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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偷越国(边境)境罪是否属于选择性罪名,具体适用时应如何准确表达?


答:偷越国(边境)犯罪不是选择性犯罪,应用时应充分表达。主要原因是:从内容上看,虽然刑法规定没有具体说明国界和边境的含义,但陆地国界法已经具体规定了边境的含义。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刑法也应该参照理解,即边境是指陆地国界内部一定范围内的区域,而不仅仅是指中国大陆或大陆和港澳的边界。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来看,选择性罪名,如破坏界碑、界桩罪、走私、销售、运输、制造毒品罪等。,在刑法条文中进行并排列,而偷越国(边境)罪并没有选择这种表达方式,这也说明该罪不是选择性罪。


顾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 毛 洁


问答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 王秋玲


问题2: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能否根据“全责”或“主责”认定“好意同乘”规定中的“重大过失”?


回答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驾驶员的重大过失一般是指严重违反最基本的注意义务,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行驶中闯红灯等明显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驾驶员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认定只能作为判断的考虑因素,当然不能仅仅认定驾驶员有重大过失。例如,司机只是因为他们通常认为的一般过失而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对方完全没有过错或发生单方事故,他们仍然会被判定为交通事故责任的“全部责任”;相反,如果一方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等重大过失,但另一方驾驶员同时存在醉酒驾驶等更严重、直接导致事故的违法行为,可以判断另一方驾驶员是事故责任认定的主要责任。所以无证驾驶一方只被判定为次责,但是在赔偿责任过错的评估中,可以判断双方都有重大过错。因此,侵权人是否构成重大过失,不能单纯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事故责任来判断,而应根据司机的客观行为表现和主观心理状态等全案事实进行综合考虑。


顾问: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 杨


问答专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审判 孔祥雨


问题3: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而投保的财产保全责任险的保险费,是否由违约方支付?


答:如果守约方主张违约方支付其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而投保的财产保全责任险的保险费,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费将由违约方承担作为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保险费必要合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以下因素来衡量上述保险费是否必要合理确定:一是申请财产保全是否必要;二是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是否与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的金额(如判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金额)相当。


顾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院 陈建红


问答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院 苏 蓓


问题4: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如何统一替代修复责任的适用标准?


回答问题:生态环境修复通常技术复杂,过程漫长,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治理工程。对于如何量化生态环境损害,损害生态环境是否可以修复,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恢复应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如何实现生态修复的目的进行管理和保护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同环境因素类型、生态环境恢复目标、恢复生物学基本原理和生态环境鉴定评估技术政策的限制。例如,当空气和水流具有自净能力时,可以采用替代性修复方法,因为它们被污染后不需要直接修复生态环境。但由于损害难以自净、自然恢复时间过长等因素,如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需要判断修复责任的具体履行方式。


在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时,一般应选择直接修复的方法。比如盗伐、滥伐林木造成生态破坏,原地修复树木是直接修复的首选方式。详细的修复方案可以根据林业部门出具的专业意见制定,种植种类、规格、数量、时间、养护期限和要求可以明确。如果不能直接修复,可以充分考虑在经济性、行为相当性和自愿性的基础上,根据修复对象的不同,采用替代性修复。替代修复方法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功能类型、不同质量、不同价值等级的生态环境,可以恢复到损害之前的功能、质量和价值。例如,鉴定中心对受损区域的异位恢复和受损生态环境基线相同类型和质量的生态环境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在补偿期间修复了损失。再比如,如果不能直接恢复珍贵濒危动植物物种的侵害,就需要综合考虑物种的生态价值和生态功能,从有利于提高受损区域整体保护效果、实现受损区域保护目标的角度,确定修复方法。


顾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张满洋


问答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院 刘慧慧


问题5:根据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后起诉法院超过复议期限,但未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吗?


回答问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按照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则,行使救助权应当适用行政行为时的法律法规。2023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前置的规定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政行为。对于2024年1月1日前的行政行为,如果新法复议前的规定适用,当事人的诉权可能会被夺走,这显然偏离了当事人的合理预期。而且,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复议前置的初衷来看,其目的是给当事人更多的权利救济机会,而不是限制。如果当事人超过复议期限,则已失去复议申请权,复议机关可以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拒绝受理。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前,当事人没有选择复议路径,也不能否认或夺走其合法诉权。在起诉期内,当事人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比如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前,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或者诉讼,拒绝接受当场的行政处罚决定;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属于复议前置。如果行政处罚行为发生在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尚未实施,当事人可在2024年2月1日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在2024年6月1日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2024年1月1日实施后,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将纳入行政复议的前置范围。如果当事人在2024年2月1日后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期已过,复议机关可以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拒绝受理。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如果人民法院再次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为由拒绝接受此类情况,当事人将因法律修改而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


顾问:贵州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法庭 黄 瑶


问答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院 杨科雄


题目:《法答网精选答题(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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