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何|追求教学与科研的平衡协同,相互促进

05-30 17:57

原创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人才简介


一九八七年九月出生的袁国何,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犯罪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等。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主要研究方向是共同犯罪、不作为犯罪、酷刑论、财产犯罪等。他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曾获第九届董必武青年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等省部级奖。2023年被选为上海青年法律人才库成员。


教育经历


袁国何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本科和硕士学位,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在北京大学法学系攻读博士学位,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学习期间,他去了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和国际刑法研究所联合培训。


工作情况


2017年7月毕业后,袁国何为本科生设立了《刑法I》、《刑法II》等科目,为法律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刑法》、《刑法专题》、《比较刑法》、《案例讨论》等科目。在教学中,注重塑造学生的系统思维,夯实学生的知识基础,注重塑造学生的应用技能;除了课堂教学,还组织本科生和研究生举办专业读书俱乐部,指导本科生从事各种学术创新项目;此外,学校主持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和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2020年11月,教育部首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当选《刑法案例研讨会》(由北京大学车浩教授主持)课程;以此为契机,从2021年开始,我们将继续协助组织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承办的刑法案例研讨会暑期在线公益课程,推广鉴定案例教学方法。


研究领域


袁国何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主要关注共同犯罪、不作为犯罪、酷刑论、财产犯罪等方向。近年来,他还涉足了新技术领域的刑法问题。就共同犯罪的研究而言,过去一定程度上研究了共同犯罪理论体系中的区分制和单一制之争,特别是分析了功能单一犯罪理论、组织支配理论等基本问题,提倡按照两个区分制共同犯罪理论体系解释中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就酷刑理论的研究而言,对追诉时效的溯及力、数罪并罚后新犯罪的二次并罚等进行了一定的调查。认为追诉时效与行为无关的刑事可罚性只与行为可追诉性有关,属于流程性事项。原则上适用于发动我国刑罚权时的法律,而不是犯罪时的法律。但“重新”适用于追诉时效,不得侵犯行为人的信任利益。数罪并罚中的“总刑期”应根据宣告的刑期之和确定,并区分立法对数罪并罚的要求和司法判决对后罪并罚的要求,进而合理解决犯罪失调的问题;在财产犯罪中,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研究了私自取出错误汇款和诈骗罪中处分的概念,认为应该坚持必要的处分概念,在判断处分概念时坚持严格的标准。另外,对于不作为犯罪、新技术领域的刑法问题,也有一些涉及。


研究成果


近几年来,袁国何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权威、核心法学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其主要研究成果包括《诈骗罪处分意识:必要性与判断》(2021年第三期法学研究)、2020年第六期《刑法组织支配理论的逻辑及反思》(法学家)、2020年第二期《追诉时效的可追溯性及其限制》(清华法学)、2019年第11期《数罪并罚后再犯新罪的罪刑失衡及其教义出路》、2019年第一期《功能单一正犯系统的理论脉络及其检讨》(中外法学)、2017年第六期《刑法解释中是否有利于被告原则》(《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二期《错误汇款的所有权及其定性》(政法论坛)等论文,其中,4篇论文被全文转载为人大复印资料《刑法》。另外,在《刑法评论》、《中德法论坛》、《当代德国刑法研究》等集刊上,还发表了多篇译文。此外,许多翻译仍在《刑事法评论》、《中德法论坛》、《当代德国刑事法研究》等杂志上发表。主持上海浦江人才项目等省级三个项目。


未来的研究方向


就未来的研究而言,袁国何将致力于寻找教学与科研的平衡、协同与相互促进,努力研究教学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理论问题,积极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就具体研究方向而言,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尝试:一是新型财产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二是前沿技术领域的刑法基础理论问题;第三,酷刑理论的教义研究。


原题:袁国何|追求教学与科研的平衡协同,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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