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内蒙古职称评定新规定

05-29 08:59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过减少约束性条件、赋予用人单位自主权、完善“绿色通道”政策、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加强职称评定诚信建设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职称评定认真落实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倾向,突出品行、能力、业绩导向。职称评定的限制要求不包括科研项目、资金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级别、头衔、头衔等。任何可以通过法定文件、书面通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审查或部门间审查、网络验证等方式办理的,申请人不再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与此同时,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定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定权下放到用人单位进行自主审查。今年,我们将向两个地区医疗中心和一所高职院校发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成立两个新的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对工程系列保密系统和大数据专业职称进行评审。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大型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医疗中心申请高级职称评审。


今年,内蒙古继续实施绿色通道职称评定政策,包括专业技术人才、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博士后人才、海外回国人才等。,并将具有独特技能、独特技能和独特技能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职称评定绿色通道。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的实施。每个评审小组在开审前,都要完成评审专家库的清理规范,自主审查要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


通过浏览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支持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民营企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网站:www.nmgrck.cn),填写信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定。同时,依托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建立自治区统一的职称评定信用档案库,记录评估人员、评估专家、工作人员、评估组成立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职称评定信用信息,认真落实失信违规操作和失信惩戒措施。通过职称评定诚信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职称评定质量,促进职称评定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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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资料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 辑:李 宁 苏志鹏


▍审 核:李 旻


▍投稿邮箱:sd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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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职称评定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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