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医疗保健产业发展!发布河北最新措施→

05-25 21:13

日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关于做好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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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北省支持医疗保健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已同意《河北省支持康养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28日


全文如下↓↓↓


河北省支持医疗保健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了加快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延伸布局,帮助我省医疗保健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一)金融领域的创新服务。各市县要建立重点医疗项目清单,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项目信用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提高贷款审批流程,及时审查重点医疗项目,加快信用审批,满足合理合法的融资需求。引导政府出资或参与股份的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医疗保健项目的支持,对医疗保健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实行减费奖励,奖励后的综合担保率不超过3%。(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文化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下列任务应由市县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帮助房地产行业转型。结合房地产项目转型升级医疗保健行业的实际需要,相关市县政府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在医疗保健公司注册、资产交易、土地使用变更、规划和工程许可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创新方式方法,落实优惠政策,帮助房地产项目成功转型,优先列入重点医疗保健项目清单。各银行机构将房地产转型康养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领域,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满足融资需要。(省数据与政务服务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支持闲置商业等场所转型。为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升级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农村闲置学校、幼儿园等存量场所,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造。经过规划实施评估论证的存量空间,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容积率,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转型后的养生项目优先列入重点养生项目清单。(省发改委、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付筹资、残疾评估、护理管理研究,指导承德市在中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我省率先实施创造条件。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切实推进人寿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迅速将被保险人购买的个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转化为长期护理保险,满足被保险人的护理服务需求。(省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实施。结合普惠养老专项再融资的实际需要,相关市县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与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签订合同,由省发改部门向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送市场主体名单。根据需要,市县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建立了专项机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加强了政府和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金融企业积极向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上的市场主体提供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不得超过近期发放时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略低于当地服务价格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普惠养老专项整治。(省发改委、省民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更好地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引导基金投资和社会融资,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吸引省内外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等民间资本共同发起养老产业发展子基金的设立,进一步提高养老项目基金使用额度,主要用于增加养老项目资本比例。重点投资符合养老产业发展角度的产品、服务和项目,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改委负责)


补贴养老机构的建设与运营。为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护理服务并通过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每床8000元、3500元、1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新建、改造、租赁的建设方式和批准床位数量,最多不超过200张床位。连锁经营5家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锁经营10家以上,营业收入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万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八)支持银发经济产业项目。协调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殊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配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广符合条件的新型养老服务设施智能人工替代设备,加强对银发经济产业项目的支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业与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文化与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


第二,完善土地保障措施


(一)降低机构置业成本。以出让方式提供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底价可以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租赁和销售国有闲置资产的项目,如果购买(租赁)受人用于设立养老服务机构,将适度扣除拍卖或其他交易价格的10%以上。(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


(二)保障卫生项目用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县(市、区)在进行局部优化城市发展边界时,将符合政策的医疗保健产业项目纳入城市发展边界。在申请宗地分割时,鼓励已建成房地产、康养小镇等综合体项目转型升级康养产业。优先将养老项目、民宿、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纳入村庄规划,满足其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必要土地需求。(省级自然资源厅、省级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


三是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与京津三甲医院的合作。协调指导唐山、邯郸、廊坊、承德、邢台、沧州、衡水等城市与京津三甲医院通过合作成立或建立分院等方式,加快引进高水平医疗资源,充分利用石家庄、保定、张家口、秦皇岛等城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优质医疗资源,扎实有序推进紧密医疗社区建设,通过在当地大型医疗机构建立支部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等形式,尽快实现京津大型康养机构优质医疗资源全覆盖。在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殊国债、医疗器械更新、病房改造项目时,京津三甲医院合作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服务。在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殊国债、医疗器械更新、病房改造项目时,京津三甲医院合作支持大型医疗机构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医疗和护理的有机结合。支持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与当地大型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建立支部医疗机构或老年病科,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快速提高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能力。在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殊国债、医疗器械更新、病房改造项目时,支持省内三甲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与大型医疗机构合作。支持环京津市县级中医院实施中医养老结合能力提升项目,对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或其他方式惠老行为给予资金支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


提高平台服务质量(三)。加强省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其与北京优质医疗资源的对接,如北京协和医院、天坛医院等,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和手术指导。不断提高医疗与护理相结合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能力,将新增合格的医疗与护理相结合机构纳入国家或北京医疗与护理相结合的远程协同服务平台。指导我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简化医疗保险定点申请条件和认定程序,实现“应纳尽纳”。(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康养” 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国有A级旅游景点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政策。促进景区因时制宜地开发温泉、生态等康养旅游业态,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多样化需求。在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文化旅游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时,优先考虑旅游景区适老化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省文化旅游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四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养康养专业人才。在河北大学等5所高校、衡水健康科技职业学院等10所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增加康复治疗、养老服务管理等养生专业,提高养生课程设置。2024年,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医疗保健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约为800人,技校招收医疗保健专业学生没有名额限制;到2027年,各类学校医疗保健专业扩大招生规模约为8000人。“22”鼓励更多校企联合进行 2 2“贯通培训项目,以老年人保健与管理为重点,定制定向招生专业人才,2024年招生规模扩大约160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


促进人才队伍稳步发展。畅通职称申请渠道,鼓励支持医疗服务系列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申请医疗服务结合机构从事医疗、护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对于基层申报康养行业的人员,实行单独分组、独立审查。鼓励高校和高校毕业生在养老机构稳定就业,连续运营满3年一次性奖励6000元,满5年15000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


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三)。将养老护理人员、健康护理人员、长期护理人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培训范围,并列为紧缺岗位,补贴标准上调10%,引导培训资源集中在医疗服务行业。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举办医疗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对于纳入省级竞赛项目的,获奖者将按规定奖励并晋升相应的职业技能水平。(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是加强综合配套支撑支撑


(一)促进康养服务协作。根据国家标准对本省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的,评定结果在京津冀全球互认,同等享受京津相关扶持政策。在京津养老服务网站上,选择优质养老机构、旅居养老项目等,统一发布,集中展示。鼓励有兴趣的养老机构按照普惠价格提供养老床位,吸引京津老人来冀康养。(省民政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二)激励技术创新的应用。新获准国家注册的保健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营养要求。我省第一次生产清算后,按照该品种年营业收入的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连续奖励3年。以保健行业带为重点,推广应用低地板、低入口公交车,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交服务线路。2024年底新开通10条,实现各区市全覆盖。(省工业与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


(三)增加品牌推广。鼓励各地通过开展特色感受、深入社区等活动,加强对我省医疗保健产业发展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和价格优势的宣传力度。(省广播电视局、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标题:“支持医疗保健产业发展!河北省最新措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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