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正式启用!这个电子证明来了→

05-22 02:27

日前


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通知通知


经过相邻省(市辖区、自治区)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一致


共同推进包车客运运输决定


跨地区互信互认的“省际包车电子凭证”


详情如下↓↓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执法局、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为了进一步完善省际包车备案流程,推动交通运输电子凭证“亮证亮码”、扫码验证等服务应用,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服务。经省交通运输厅与相邻省(市辖区、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共同推进包车客运“省际包车电子凭证”跨地区互信互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启用时间


2024年5月20日上午,云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4年:“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相关功能正式启用。


第二,使用范围


在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开展省际包车业务时,包车客运经营者持有云南省“省际包车电子凭证”与现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证牌款式三


云南省“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由两部分组成:包车备案基本信息和“防伪二维码”(按照交通部省际包车客运基本信息共享技术标准生成)。风格如下:


第四,操作步骤


(一)包车客运企业备案申领


根据云南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包车系统)包车备案流程,根据运输业务需要提供省际包车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包车牌打印】功能中申请发放“省际包车电子凭证”。需要注意的是,“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的申请只支持省(区、市)省际包车备案,不超出启用范围。


(二)包车客运司机接收亮证。


包车客运企业完成“省际包车电子凭证”发放后,驾驶员通过“云南运通”微信小程序接收“省际包车电子凭证”和“电子包车牌照”功能。操作步骤与本省包车电子凭证功能一致。驾驶员应同时携带包车合同作为道路检查凭证。


第五,相关要求


(一)完善系统功能


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应提前制定包车系统更新计划,并做好系统开发和功能测试,确保包车系统更新的所有准备工作在2024年5月19日前完成,并于5月20日上午:“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相关功能正式启用00包车系统。


(二)全面推广应用


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行业数字化治理服务质量,加强对“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引导包车客运经营者在从事相关省际包车服务时积极使用包车电子凭证,确保“省际包车电子标志”应用在2024年底前全覆盖。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反馈。


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执法机构要积极走访企业,充分了解“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情况,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办公室反馈存在的问题。技术支持单位要加强与包车客运经营者的沟通,为“省际包车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四)认真落实“省际包车电子凭证”互信互认


在“省际包车电子凭证”启用范围内,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交通执法局要严格落实互信互认,在交通综合执法中,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省际包车电子凭证”(可通过“交通便民助手”或“道路运输管理一网通办”小程序扫码核实)与现行“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促进审慎监督执法,完善执法投诉核实机制,不断巩固互信互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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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原标题:“5月20日正式启用!这个电子证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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