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2024年第7期)蓟州法院失信。

05-21 23: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依法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责任且具有法定情形的执行人进行信用处罚。目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将曝光已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个人。


被执行人公示失信


01


执行人:王宗永


性别:男


身份证号:120225198506195135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咀头村3区6排3号


执行案号:津0119执1728号(2024)


02


执行人:李保动


性别:男


身份证号:120225198604013710


地址:张庄子村1区41号,天津市蓟州区侯家营镇。


执行案号:津0119执行1694号(2024)


03


执行人:赵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120225198512260271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三岔口村3区74号


执行案号:(2023)津0119执733号执行


04


执行人:赵小东


性别:男


身份证号:120225198210091871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邦均镇中兵马村2区6排1号


执行案号:(2023)津0119执7381号


05


执行人:黄连如


性别:男


身份证号:120225195707186178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龙前村12区35号


执行案号:津0119执1633号(2024)执行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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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蓟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2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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