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被立案调查:7次延迟回复上交所监管函

05-21 05:26

16日晚,吉林华微电子有限公司(ST华微,600360)宣布,公司当天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原因是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ST华微在公告中没有提到那里的信披违规行为,而是与2023年1月18日上交所的一份警告有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因公司未能及时回复控制函,履行信披责任,未能按照监管政策和公司公告承诺的期限提供相关文件,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当时华微电子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控制警示决定。


这个警告来自于一个举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到信访投诉举报,称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曾涛、控股股东上海鹏盛、董事长夏增文等主体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大额资金、涉嫌资金配置欺诈发行等。,长期通过上海竞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并注销,以下简称“上海竞赛”),公司前期公布的部分财务数据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内容不真实。


信访资料还表示,2015年8月17日至8月18日,华微电子尾号2560的工行账户通过北京傲志中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傲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阳科技有限公司,共转账3.3亿元至上海奔赛尾号0111的招商银行账户。八月十九日,上海奔赛分别向曾涛、陈笑蕊、陶文波尾号22311、6933、招商银行账户转入0.33亿元、0.67亿元、2.44亿元,与其支付股权受让款的金额和时间相同。


2023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向华微电子发出监管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9月27日,华微电子详细披露了工作函的内容。根据公告,2015年8月19日,梁志勇、王庆志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鹏盛股份,曾涛、陈笑蕊、陶文波分别由0.33亿元、0.67亿元、2.44亿元转让。资金来源是自有和自筹资金,而不是上市公司。


但这一回复上交所并不买账。上交所要求华微电子对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述账户间资金往来明细进行全面核实,并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补充披露买方购股资金来源于自有和自筹资金的实际依据、自筹资金的直接和最终借方名称,并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公司资金是否被曾涛等人占用后用于购买股票,如果是这样,进一步说明上述资金是否及时退还公司。


同时要求公司对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公司与上海竞赛、上海鹏盛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进行全面核实并逐一列出,并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表明公司资金是否被上海鹏盛占用后,直接或间接用于参与公司资金配置,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补充披露2019年3月至4月上海鹏盛贷款的直接及最终融资方名称,并且结合上海鹏盛近三年的资金状况、主要经营数据等,表明偿还进展和偿还资金来源等。


上述信函回复期届满后,华微电子先后申请延期5个交易日7次回复,最终直到2023年11月11日才披露回复公告。


根据今年1月18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该公司仍未按工作函要求提供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并表示预计将于2023年11月底提供,但截至2024年1月15日,该公司仍未提供。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华微电子没有及时回复控制函,履行信披责任,也没有按照监管政策和公司公告承诺的期限提供相关文件,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信披的具体负责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邈没有勤奋尽责。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及时对中国微电子董事会秘书孙邈进行控制和警示,并要求中国微电子董事会监督员采取有力措施整改相关违规行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