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客|Vol.26 “AI复活明星”:法律怎样应对人工智能风险?

2024-05-18

东方法学一直在探索更适合学术内容分发的新传播模式,希望为长内容的展示提供更友好、更亲近、更生动的展示形式。5月14日,第26期节目《AI复活明星》:法律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的风险?“已经上线了。希望大家喜欢、支持、订阅,识别下图二维码安装小宇宙App,订阅东方法学学术播客。


第26期节目已经上线!


Vol.26|“AI复活明星”:法律怎样应对人工智能风险?


最近,“AI复活明星”引起了争议:只需一张照片和一段死者音频,就可以让死者在数字世界中“永生”。这类AI“复活”广告在今年清明节前后在各大电商和社交媒体上日益活跃,甚至转变为新的“商业”。技术的发展为满足人们的精神和情感需求提供了更多的媒介。统一的理论规律,即人工智能风险,隐藏在这类AI“复活”数字人的背后。让我们进入本期播客,看看专家们结合最新的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探讨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风险。


本期,我们邀请了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吉栋和上海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玄,深入探讨了以风险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治理,《东方法学》编辑部见习生黄佳妮担任主持人。


2024年第二期,陈吉栋副教授在《东方法学》发表了一篇关于公私交融的人工智能法的论文。文章指出,人工智能法的客观事物决定了其公私交融的特点。客观事物的分析源于技术不平等和信任关系的重塑,其基本内涵是主体数字化、数据资产化、资产债务化、权利社会化和责任客观化。人工智能系统,AI agent不是法律主体。同意具有公法内涵但离不开私法分析,智能合同研究进展不大。权利研究不能支持人类数字化生存的公私切身利益,数据赋权表示已经占据主流,但仍然没有走出数据流通的困境。对归责原则的客观化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供应商的义务和过错判断是法律责任研究的重点。人工智能立法的底层逻辑是以风险为核心的人工智能治理,应注意风险与责任的关系。


《东方法学》的学术播客不仅仅是学术论文的讨论。我们坚持态度思考,有专门的论证,有正能量的传播,希望能鼓励更多的人关注、思考和参与前沿理论的讨论。人工智能法相关领域的研究门槛较高,需要研究人员重新学习其技术运作逻辑。虽然人工智能是一个新问题,但是它并不能制定一个新的法律来完全解决,而且还需要各行各业的人共同努力,使技术发展得更好。


本期嘉宾


陈吉栋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


吴 玄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


黄佳妮 东方法学编辑部见习。


主理人


卢 玮 上海法学会研究部四级研究员


制作团队


徐 天 郭 骏 黄佳妮 余佳妮


原题:“播客”|Vol.26 “AI复活明星”:法律怎样应对人工智能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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