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贞玉: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生态振兴紧密结合

05-15 20:18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强调“扎实推进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农村振兴是生态振兴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结合农村振兴战略要求,初步建立国家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台账管理体系,科学规划和实施了一批有利于农村产业、生态、文化发展的重大项目,储备规划项目总数约占21%。这些重大项目包括小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农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废弃矿山修复与回收、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发展等。通过生态网络建设、环境修复、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产业配套建设,初步推动各地区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探索各具特色的农村生态文明体系创新和优质发展路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努力打造绿色、清新、富裕的中国乡村景象。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多要素协调理念,实现不同地区农村生态空间公平协调发展新目标。面向美丽乡村,重大项目作为实施生态补偿的媒介,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不同生态空间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统筹发展。规划实施重点重大项目,引入相关行业,有利于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处理,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空间价值的突出环境问题。与此同时,不断推进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突破环境协同治理不同环境因素之间的技术障碍。


深化绿色投资理念,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减污降碳型美丽乡村。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要占领农村振兴战略绿色新发展格局的制高点,推动经济体系绿色健康大循环,扎实推进农村生态振兴高标准。为了增加环保项目的收益,我们将继续探索和创新生态环境治理的商业模式,加强联合经营和组合开发。坚持健康宜居与产业繁荣统筹协调,努力在产业生态与生态产业化方面取得成效。把良好的生态环境转化为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的新动能,让农民在享受青山绿水的同时,获得金山银山,真正实现农村特色产业绿色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


扩大生态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的类型和模式,实现高水平制度的创新和开放,加强科技支持,促进绿色工程效益的新变化。农村生态振兴重大项目类型除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外,还应包括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空间保障项目、产业创新和协同发展区重点项目等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这类工程包括节能改造、新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住宅、水利水电、城市基础设施等。高水平制度创新开放是管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也有助于完善环境工程管理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有效解决复杂环保工程管理中协调难、实施难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以综合环境效益评估为主导的全过程管理模式,加强农村执法监督和信息化、数字化智能环境监督机制,从而高水平保障重大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效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以降低治理成本为驱动力,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和生态平衡,增加资源回收链,探索孵化生物质新能源、碳封存等高附加值技术产业,构建环境治理共生网络,最终高效实现农村生态振兴战略目标。


作家:丁贞玉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副主任,研究人员


来源 | 光明日报 2024-5-8 05版


原题:丁贞玉: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生态振兴紧密结合。


阅读原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