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公司分红,征求中小股东意见。

04-29 17:24


最近,上市公司分红备受关注。


近日,a股少数几家公司公开询问中小股东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建议。这在整个行业是罕见的。公告称:“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指出,在审议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之前,股东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建议和诉求。近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进行了一系列部署。


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


最近,东吴证券发布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公告称、《上市公司管控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公司利润分配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向股东提出建议。


公告称,此次征集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17日。:00。公司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反馈意见,并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持仓证明等材料。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很少有上市公司在今年a股市场发布类似公告。4月15日,瑞泰新材料发布《关于征求投资者意见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4月13日,江苏国泰发布《关于征求投资者意见的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记者发现,包括以上三家公司在内,只有17家上市公司发布类似公告,并就2023年的利润分配计划向中小股东提出建议。2022年只有9家公司向中小股东询问利润分配的建议。2021年有10家公司。


就券商行业而言,除东吴证券外,2017年2月兴业证券上一次发布类似公告。当时,兴业证券发布了《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计划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和《上市公司控制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实施现金分红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2016年利润分配问题向投资者咨询。


提高分红的激励力度


中国证券公司记者注意到,东吴证券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控制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指出:“在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之前,上市公司应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与股东沟通,尤其是中小股东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建议和诉求,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该规定于2023年底由证监会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激励现金分红的方向,促进分红水平的提高。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对不分红的公司进行限制,督促分红。重点监管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较低的公司,督促分红水平提高,重点关注主营业务。


第二,简化中期分红程序,促进分红方式和节奏的进一步优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企业增加分红频率。


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公司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要考虑自身的盈利能力、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的收益和公司的发展。


四月十二日,交易所还就股票上市规则的修改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高了分红规定。


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对分红不达标。关键在于将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较低的企业列为“实施其它风险警示”(ST)的情况。主板方面,最近三家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平均净利润的30%,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实施ST。在科技创新板方面,考虑到不同板块的特点和公司的不同情况,将平方根的分红额度调整到3000万元。同时,近三家会计年度累计R&D投资占累计营业收入的15%以上或近三家会计年度累计R&D投资3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板公司,可免于ST实施。回购注销金额包括现金分红金额计算。该调整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将与2022年至2024年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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