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张家口李某、杨某被罚!

04-26 22:54

近日,


通过拘传,怀安县法院,


强制性措施,如拘留,


劳务人员受害责任纠纷的成功结合。


「非常感谢您,这笔钱虽不多,却让我感觉到法院的执行力有多大!」


说这话的人叫张某,是怀安县法院执行的劳务者受害纠纷执行案件中的一名申请执行人。他长期为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服务。曾经在帮助李某盖房子的过程中受伤,法院判决赔偿7.8万多元。然而,李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张某向怀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多次全面调查控制后,由于无法执行资产,本案历史上两年多先后结束了执行程序,并将被执行人列为不值得信任的被执行人。


近日,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联系李某,耐心释法明理,但李某却满口“跑火车”,对执行干警的态度非常恶劣。在打击拒绝执行专项整治期间,张某向执行法官反映了李某近期在左卫某村的行踪。在多次传唤李出庭失败后,怀安县法院立即组织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驱车前往左卫某村等候。李出现后,他立即决定拘留李。由于李某拘传后仍然拒绝执行责任,执行法院决定拘留李某15天。


在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李某家属在拘留当天主动偿还贷款3万元,第二天支付欠款4.8万余元。拘留五天后,李某主动写了一本遗憾的书。鉴于医院决定提前消除拘留措施,小标的案件可以很快完成。


"我不同意大家把李某带走,你们能怎么办?"


对于说出这句话的杨某,怀安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记忆犹新。在上述提供劳动者受害纠纷的执行案件中,在怀安县法院强制带走被执行人李某的过程中,案外人杨某突然冲进强制执行现场,阻碍执行警察拘留李某;执行警察强制带走李某后,对采取隔离措施的执行警察进行推搡,导致一名执行警察受伤。鉴于杨某阻挠法院强制拘留行为,随后法院决定对杨某采取15天的司法拘留措施,并罚款2万元。


被拘留后,杨某家属当天筹集了2万元的全部罚款交给法院,并代表杨某向受伤的警察道歉。考虑到杨某主动写了一本遗憾的书,表现出遗憾,并积极履行了2万元的罚款等法律义务,怀安县法院在拘留5天后提前消除了司法拘留。


“无论被执行人如何避免或抵制执行,我们都会检查到底,永不放任。”这是怀安县法院执行警察的原话。面对一些“奸诈”的被执行人,执行警察会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走访,不会错过每一条线索,最终推动执行上述提供劳动者的责任纠纷。接下来,怀安县法院将继续加强惩戒执行,强烈打击拒绝执行。


对怀安县人民法院等进行综合整理


标题:“拘留!张家口李某,杨某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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