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一时方便,被判三年半!
04-20 08:30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法院
一起火灾案件依法审结
为了方便行走,被告程某
顺手点燃杂树堆,引起森林火灾
造成严重后果,被判犯火灾罪
被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81982元因火灾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
01
案件回顾
2023年3月6日,被告程骑着人力三轮车去当地一个山区挖山红。挖掘结束后,他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杂树堆。为了方便行走,他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燃了杂树堆,并在没有保证灭火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后来,火灾增加,导致森林火灾。
经调查,火灾森林的火灾面积为236.04亩,主要有疏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等,其中受灾森林面积为12.34亩,树木损失约47.96立方米,树木损失约81982元。
02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被告程的一个过错导致森林火灾,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火灾犯罪。
非法使用野外火灾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划分森林火灾等级?
造成森林火灾怎样立案?
火灾犯罪和火灾犯罪将面临怎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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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图片一时方便,被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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