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一时方便,被判三年半!

04-20 08:30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法院


一起火灾案件依法审结


为了方便行走,被告程某


顺手点燃杂树堆,引起森林火灾


造成严重后果,被判犯火灾罪


被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81982元因火灾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


01


案件回顾


2023年3月6日,被告程骑着人力三轮车去当地一个山区挖山红。挖掘结束后,他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个杂树堆。为了方便行走,他用随身携带的火机点燃了杂树堆,并在没有保证灭火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后来,火灾增加,导致森林火灾。


经调查,火灾森林的火灾面积为236.04亩,主要有疏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等,其中受灾森林面积为12.34亩,树木损失约47.96立方米,树木损失约81982元。


02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被告程的一个过错导致森林火灾,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火灾犯罪。


非法使用野外火灾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划分森林火灾等级?


造成森林火灾怎样立案?


火灾犯罪和火灾犯罪将面临怎样的刑罚?


一起了解


↓↓↓



护林防火“十不准”


必须牢记!


↓↓↓





原题:“图片一时方便,被判三年半!”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