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醉了!乌海酒驾“钉子户”被查!!
北方海南
每一次侥幸心理
回到现在被抓的地方
三次酒后驾车
屡教不改挑战法律底线
以下司机
酒驾两次被查
竟然还有“勇气”
第三次酒驾上路
2024年4月8日9时55分,乌海市交通管理大队省道大队在辖区道路检查过程中,一辆越野车驶入交警检查点。在与司机李某某交谈的过程中,酒味不时释放出来。警方立即检测了张某某的酒精含量。经乙醇呼气检测,其酒精浓度为53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您认为事情到此结束了吗?
不要。更令人惊讶的还在后头。
经过警察审查发现该司机
其实是第三次被查获酒驾。
2016年8月11日23时5分左右,海勃湾区交警查获张某某酒后车辆驾驶,酒精浓度为268.2mg/100ml,因犯有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0天,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2018年7月2日21时30分,张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海南区交警查获,经检测酒精浓度为117mg/100ml,因犯有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0天,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俗话说“事不过三”,张某某一次又一次地无视法律,无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他酒后多次驾驶机动车上路,违反法律,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构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极具社会危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道交通管理大队对张某某处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10天、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乌海交警提示
由于酒精的麻木作用
酒后驾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危害驾驶员和
其它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因此无论交警是否检查酒驾?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一切都应该成为一种习惯
一种准则
不要心存侥幸
原题:“又醉了!乌海酒驾“钉子户”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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