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多方奔波,妥处精神病人肇事案件

2024-04-19

上海高院


多方奔波,妥处精神病人肇事案件


陆申甲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法庭审判人员


“法官,我是原告的律师,这个案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为了不给双方增加负担,我辞去了本案的代理工作,把律师费退给了原告,免费为原告整理了诉讼材料。今天,原告将出庭。”


在庭审前十分钟,法官陆申甲接到了原告代理人的电话。这是一起普通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交管部门认定被告负全责,责任明确,无争议;原告跌倒受伤,肋骨断裂,内脏受伤,但不构成残疾,诉讼金额不大。为什么看似平平无奇的案件会让原告方代理律师在庭前辞去委托,律师所说的“不增加当事人负担”是什么意思?带着疑问,他走进了法庭。


开庭时间到了,书记员却一直无法联系被告,正当陆申甲准备缺席审理时,被告在邻居的陪同下来到法院。


为什么被告迟到了?


昨晚我紧张得睡不着觉。


然而,接下来的审判过程并不顺利。被告经常回答无关紧要的问题,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甚至无法准确阐述自己的出生日期和地址。在庭审结束10分钟后,陪同出庭的邻居在旁听席上挥手,“法官,她是个残疾人,精神残疾”。在听众的帮助下,被告从包里拿出了残疾证,证书上赫然记载了精神二级残疾,这意味着被告几乎没有诉讼能力。


到目前为止,陆申甲终于明白了原告律师的难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受到阻碍,赔偿也不知道怎么着落。再加上律师费,当事人的压力会更大。


为了尽快解决这一纠纷,首先要为被告找到合适的诉讼代理人。


陆申甲先后走访了被告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最终找到了被告丈夫的线索,案件的处理似乎出现了一丝曙光。"法官,你要找这位老先生最好由我们陪同,他是精神上的残疾人,我怕你贸然穿制服会吓到他。“派出所民警的一句话,让陆申甲燃起的希望再次破灭。被告的丈夫患有比被告更严重的精神疾病,更不可能代表被告参与诉讼,案件的处理再次陷入混乱。


一方面是原告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是被告的特殊情况。案件的处理不应该拖延!陆申甲决定走访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残联试一试。通过残联电子数据库的检查,他找到了一个可以代表被告出庭投诉的女儿——被告,但在沟通中,他了解到被告女儿的经济条件也不好,如何解决赔偿成本成为陆申甲面临的新问题。


"法官,组织上有没有给精神病人买一些保险,这些保险能不能对涉案事故进行理赔?” 陆申甲在残联工作人员的提示和帮助下,发现了一种与本案相关的保险——精神病人肇事责任险。根据保险公司的确定,被告在被保险人名单中,涉案事故造成的损失也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此后,陆申甲与被告闺女、残联、保险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在各方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法官,我们已经收到了保险公司的索赔。我们第一时间向原告支付,感谢法院的帮助。”被告的女儿如释重负。


法官处理的每一个“民生小案”都是群众的“大事”。“法官不仅要追求裁判结果的正确性,还要帮助双方解决问题和矛盾。”陆申甲一直这么说,也这么做。


“感谢法官的不懈努力,赔偿已经到位。”陆申甲没有收到原告老太太的电话。他的助手为他接了电话。他不停地调整另一个案件,在田野和建筑的小巷里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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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人民法院报》:多方奔波,妥处精神病人肇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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