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老旧小区可以自主更新!

04-18 15:21

武义发布


目前,浙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04%。自2019年我国启动新一轮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全省已开工改造5550个老旧小区,惠及176.4万居民。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城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中国第一个推动城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亮点之一是自愿和独立。住宅小区可以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行业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让我们互相了解↓↓


强调群众自愿和政府统筹规划


01


要求当地政府制定自主更新试点的相关政策和条件(如住宅扩张比例等。),并加强对自主更新项目的审查。只有在县(市、区)政府批准并纳入更新计划后,才能实施。


02


住宅小区可以成立业主自主更新委员会或授权行业委员会作为自主更新的实施主体,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自愿提交更新申请。


03


结合当地政策和条件,自主更新实施主体组织更新方案,包括组织方案(明确项目建设代理方案和代理人)、资金筹集、产权处理、项目设计等内容,由业主共同作出决定。


强调流程优化和部门控制


坚持因时制宜,“一事一议”


根据因时制宜、“一事一议”的原则,《指导意见》要求县(市、区)政府明确试点项目审批流程。


实施联合审查


城市政府可以授权建设部门组织发展改革、财政、生态资源、园林绿化、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和当地街道(乡镇)进行联合审查。各相关部门可根据联合审查意见直接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并与浙江省投资在线审批管理平台衔接。


规范施工控制


项目建设代理人在取得联合审核意见和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后,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


组织联合验收


建设完成后,城市政府可以授权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当地街道(乡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房地产登记部门可以办理房地产登记。


强调政策推进和服务保障


加强政策激励


根据地方政策,可以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增加公共服务设施;


增加的住宅面积、服务设施面积,可以通过转移政府作为保障性住宅、公共服务设施等方式来抵消建设成本;


以其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可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经营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提高居民自主更新的主动性,采取这些政策。


适用于提高技术标准


在保证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如果在升级改造过程中无法达到建筑间距、建筑密度、绿化率等的执行标准,可以通过技术措施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更新,鼓励相关规划技术标准根据存量更新的需要进行适应性优化和完善。


加强服务保障


明确对老年人、特殊困难群体等做好保障服务,守住民生底线;


明确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应当认真落实有关保护整修要求,保护底线;


明确加快清除住房和社区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老旧小区自主更新项目应急处置机制,守住安全底线。


下一步,浙江将迅速推进试点扩张,努力加快形成一批各类自主更新案例,不断完善城市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创新制定政策和技术文件。


标题:“重磅!老旧小区可以自主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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