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超过七变为虚构,虚减近200亿债务,该公司可能被迫退出市场

2023-05-20

最近,江苏宏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宏图;证券代码:600122.SH)由于2017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录和重大遗漏,公司被责令改正信披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原因是2017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录和重大遗漏。事实上,控人袁亚非被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并且采取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由于公司2020年,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遇到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的监管工作函》。、2020年,债务减免总额为194.96亿元,占两年公布的年度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106.92%。如果遇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可能会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来源:摄图网


虚假交易,虚假债务,触及强制退市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3C零售连锁、工业制造、艺术拍卖、金融服务等。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宏图三胞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告显示,2017、2018年,公司通过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如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和控制,交给宏图三胞管理,虚增收入和收入。


具体而言,2017年,宏图三胞虚构677笔销售业务,虚增收入74.18亿元,虚构采购业务677笔,虚增成本69.0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16亿元。2017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为190.32亿元,利润总额为7.14亿元,其中,上述虚报营业收入占最初公布的营业收入的38.98%,虚增利润占最初公布的利润总额的72.21%。


2018年,公司虚构销售业务416笔,虚增收入45.82亿元,虚增采购业务416笔,虚增成本42.8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3亿元。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为140.18亿元,公布的利润总额为-21.16亿元。其中,上述虚报营业收入占公布的营业收入的32.69%,虚增利润占公布的利润总额的13.85%。


除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收益外,公司还存在许多未进行会计处理的融资,导致其2017-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债务。


具体来说,2017、2018年,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银行、信托等金融企业发生的融资中,有33笔未进行会计处理,总额87.66亿元。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尚未完全偿还上述融资。2017-2021年底,公司尚未偿还的融资余额分别为71.32亿元、73.52亿元、73.34亿元、72.81亿元和72.81亿元。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以第三方的名义,通过商业保理和票据贴现等方式进行融资,共有25笔未进行会计处理的融资,总额为28.07亿元。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尚未完全偿还上述融资。2017年底,上述融资余额为19.31亿元,2018-2021年底均为24.67亿元。


所以,2017-2021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的债务分别为90.63亿元、98.20亿元、98.01亿元、97.48亿元和97.48亿元,分别为81.28%。、104.73%、106.40%、103.34%、101.75%。


除上述虚假记载事项外,公司2017-2021年年报尚未披露其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与此同时,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9.5.2.“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上市公司公布的负债表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录,负债表虚假记录总额超过5亿元,超过两年公布的年度期末净资产总额的50%”,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况。其股票上市由上交所决定终止。


由于2020年和2021年公布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分别为4.07亿元和0.68亿元,总额为4.75亿元,2020年和2021年的债务减免总额为194.96亿元,占本两年公布的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106.92%,已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况。四月十九日,公司停牌,将于2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ST宏图。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三胞集团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在集团总裁会议上作出决定,公司财务部将处理公司实际业绩与业绩规划存在差距的问题。三胞集团指挥和指挥公司进行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收益,以及少计债务的表外融资,构成了《证券法》规定的“指挥”信息公开违法行为。在三胞集团中,袁亚非直接负责三胞集团上述违法行为的管理人员,三胞集团时任副总裁檀加敏。


此外,时任公司董事长、三胞集团总裁杨怀珍参与虚构决策交易,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司2017年直接负责披露违法行为的主管;时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裁杨帆应当知道虚构交易事项。是2017年公司信披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负责人,也是2018年信披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帆知道公司存在表外融资和未披露对外担保,决定2021年年报不披露表外融资和对外担保。他是公司直接负责2019年至2021年信披违法行为的主管。


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三胞集团副总裁檀加敏、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宋荣荣、时任宏图三胞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刘正虎、组织、规划、实施虚构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三胞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仪垂林、邹衍、施长云、三胞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李邈、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钱南、李国龙、时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许娜,知道或应知道公司存在虚构交易等行为;时任公司董事兼总裁辛克侠、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时任公司唯一董事苏文兵、林辉、李浩、王家琪未能勤奋尽责。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披违法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中国证监会责令三胞集团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警告袁亚非,并处以200万元罚款;警告檀加敏,并处以10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和警告公司信披违法行为,并处以200万元罚款。警告廖帆并罚款100万元;警告钱南、李国龙、许娜、刘正虎,并分别罚款60万元;警告王家琪、李浩,并分别罚款50万元。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中国证监会警告杨怀珍、檀加敏、宋荣荣,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警告杨帆、仪垂林、辛克侠、邹衍、施长云,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警告李邈、邬克亚、苏文兵和林辉,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袁亚非、檀加敏、杨怀珍和宋荣荣的违法行为也很糟糕。中国证监会对袁亚非采取了10年的市场禁令措施,对檀加敏采取了5年的市场禁令措施,对杨怀珍和宋荣荣采取了3年的市场禁令措施。


最近,江苏宏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宏图;证券代码:600122.SH)由于2017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录和重大遗漏,公司被责令改正信披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原因是2017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录和重大遗漏。事实上,控人袁亚非被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并且采取了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同日,由于公司2020年,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遇到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的监管工作函》。、2020年,债务减免总额为194.96亿元,占两年公布的年度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106.92%。如果遇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可能会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来源:摄图网


虚假交易,虚假债务,触及强制退市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3C零售连锁、工业制造、艺术拍卖、金融服务等。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宏图三胞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告显示,2017、2018年,公司通过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如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和控制,交给宏图三胞管理,虚增收入和收入。


具体而言,2017年,宏图三胞虚构677笔销售业务,虚增收入74.18亿元,虚构采购业务677笔,虚增成本69.0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16亿元。2017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为190.32亿元,利润总额为7.14亿元,其中,上述虚报营业收入占最初公布的营业收入的38.98%,虚增利润占最初公布的利润总额的72.21%。


2018年,公司虚构销售业务416笔,虚增收入45.82亿元,虚增采购业务416笔,虚增成本42.8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3亿元。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为140.18亿元,公布的利润总额为-21.16亿元。其中,上述虚报营业收入占公布的营业收入的32.69%,虚增利润占公布的利润总额的13.85%。


除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收益外,公司还存在许多未进行会计处理的融资,导致其2017-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债务。


具体来说,2017、2018年,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银行、信托等金融企业发生的融资中,有33笔未进行会计处理,总额87.66亿元。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尚未完全偿还上述融资。2017-2021年底,公司尚未偿还的融资余额分别为71.32亿元、73.52亿元、73.34亿元、72.81亿元和72.81亿元。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以第三方的名义,通过商业保理和票据贴现等方式进行融资,共有25笔未进行会计处理的融资,总额为28.07亿元。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尚未完全偿还上述融资。2017年底,上述融资余额为19.31亿元,2018-2021年底均为24.67亿元。


所以,2017-2021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的债务分别为90.63亿元、98.20亿元、98.01亿元、97.48亿元和97.48亿元,分别为81.28%。、104.73%、106.40%、103.34%、101.75%。


除上述虚假记载事项外,公司2017-2021年年报尚未披露其对关联方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与此同时,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9.5.2.“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上市公司公布的负债表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录,负债表虚假记录总额超过5亿元,超过两年公布的年度期末净资产总额的50%”,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况。其股票上市由上交所决定终止。


由于2020年和2021年公布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分别为4.07亿元和0.68亿元,总额为4.75亿元,2020年和2021年的债务减免总额为194.96亿元,占本两年公布的期末净资产总额的4106.92%,已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况。四月十九日,公司停牌,将于20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ST宏图。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三胞集团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在集团总裁会议上作出决定,公司财务部将处理公司实际业绩与业绩规划存在差距的问题。三胞集团指挥和指挥公司进行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收益,以及少计债务的表外融资,构成了《证券法》规定的“指挥”信息公开违法行为。在三胞集团中,袁亚非直接负责三胞集团上述违法行为的管理人员,三胞集团时任副总裁檀加敏。


此外,时任公司董事长、三胞集团总裁杨怀珍参与虚构决策交易,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司2017年直接负责披露违法行为的主管;时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裁杨帆应当知道虚构交易事项。是2017年公司信披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负责人,也是2018年信披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人;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帆知道公司存在表外融资和未披露对外担保,决定2021年年报不披露表外融资和对外担保。他是公司直接负责2019年至2021年信披违法行为的主管。


时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三胞集团副总裁檀加敏、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宋荣荣、时任宏图三胞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刘正虎、组织、规划、实施虚构交易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三胞集团副总裁、公司董事仪垂林、邹衍、施长云、三胞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李邈、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钱南、李国龙、时任公司董事兼董事长许娜,知道或应知道公司存在虚构交易等行为;时任公司董事兼总裁辛克侠、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时任公司唯一董事苏文兵、林辉、李浩、王家琪未能勤奋尽责。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是公司信披违法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中国证监会责令三胞集团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警告袁亚非,并处以200万元罚款;警告檀加敏,并处以10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和警告公司信披违法行为,并处以200万元罚款。警告廖帆并罚款100万元;警告钱南、李国龙、许娜、刘正虎,并分别罚款60万元;警告王家琪、李浩,并分别罚款50万元。


同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中国证监会警告杨怀珍、檀加敏、宋荣荣,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警告杨帆、仪垂林、辛克侠、邹衍、施长云,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警告李邈、邬克亚、苏文兵和林辉,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袁亚非、檀加敏、杨怀珍和宋荣荣的违法行为也很糟糕。中国证监会对袁亚非采取了10年的市场禁令措施,对檀加敏采取了5年的市场禁令措施,对杨怀珍和宋荣荣采取了3年的市场禁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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