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守护行动|保春耕——双辽交警致广大农村朋友的一封信

2023-04-12



广大农村朋友们:


万物复苏,春耕在即。当前,全市上下正值春耕备耕繁忙的重要时期,广大农村朋友正积极筹划购买农资、农药、种子等必需品,确保及时耕种、不误农时。


在此期间,农村朋友驾驶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出行增多。一些上路行驶车辆,存在着无牌、无证、超长、超宽、超速等交通违法问题。为了保障广大农村朋友春耕期间出行安全、平稳畅通,坚决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平交警向广大农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电动车;


二、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三、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四、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五、一旦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尾部100米远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过马路时要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家中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七、注意防范雨雾天气。雨雾天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容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时,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随意超车。


广大农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幸福生活。希望大家在春耕备耕过程中,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双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4月11日


原标题:《春季守护行动|保春耕——双辽交警致广大农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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