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

2023-04-12

为有效落实“一号改革工程”,优化寒亭区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企业等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企业发展,护航寒亭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寒亭区现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寒亭区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员或工作人员,包括在寒亭区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中的有关人员。


二、选聘人数


共计20人,每个市场主体限定1人。


三、资格条件


(一)讲政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五)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寒亭区司法局举报或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寒亭区司法局反馈;


(三)受寒亭区司法局委托,就涉企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四)应邀参与重大、疑难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研讨,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


(五)根据寒亭区司法局工作安排,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基础业务培训。


五、报名时间及聘任期限


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聘任期限为两年,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六、选聘程序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寒亭区司法局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的原则,采取企业等市场主体自荐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有报名意向的单位请填写《寒亭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附件),并于4月14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寒亭区司法局(金融大厦B座8027室)。报名结束后,寒亭区司法局将按要求对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寒亭区司法局。


原标题:《公开选聘!》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