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福水检察蓝 | 将公开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


清明前后,农忙之时,正值森林火灾高发期,2023年4月7日,闽侯县检察院践行“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理念,将听证会"搬"到失火案多发地闽侯县洋里乡,通过“公开听证+宣教同步”的方式,达到“听证一案影响一片,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公开听证会由闽侯县检察院陈本钦副检察长主持,福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李隽、四级高级检察官陈晓平、洋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江贤喆等人受邀参会。为扩大听证会宣教效果,特邀请洋里乡村居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共80余人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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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9月1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独自一人前往山场上坟祭祀,因鞭炮燃放的火星引燃坟墓附近杂草丛引发森林火灾,造成现场过火面积163.3050亩,经鉴定机构认定,因过火造成的林木直接经济损失为86166.89元。
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并接受调查,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王某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磋商,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与村委会签订补植复绿协议书,交纳补植复绿保证金,并签署承诺书,获取了村集体的谅解,为其出具谅解书。
下面,就跟着侯小检到听证会现场看看吧!

02
现场再现

现场图片
办案组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阐述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提出从轻量刑以及刑附民公益诉讼不对其提起生态修复费诉求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洋里派出所
公安机关承办民警就案件事实、证据、移送审查起诉的理由等发表意见。

洋里林业站
林业部门详细阐述了案发后其部门的履职情况,并针对案件办理情况发表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开到群众家门口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做法,达到了“个案警示”推动“类案监督”、实现“乡域治理”的良好效果。


现场图片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现场发表了听证意见,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呼吁在场的村民能以案示警,在干农活和祭扫过程中,树牢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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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

洋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江贤喆:感谢县检察院在火灾“高发期”带案下乡,为洋里乡送来一场法治宣传“及时雨”,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够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从该案中吸取教训,时刻警醒自身在祭祀和农忙时期谨慎用火,切莫因一时之失而酿成大祸,使自身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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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此次听证会旨在通过“惩教并重+宣教同步”方式以案释法,希望该案酿成的惨痛后果能够对大家起到“敲警钟 绷紧弦”的作用,帮助村民切实提升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闽侯县检察院阐述了将公开听证会开到案发乡镇并召集广大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参会的初衷和愿景,通报了闽侯县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失火案,向群众分析了失火案的法律构成要件、社会危害以及惨痛后果,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同时呼吁村民不仅要警醒思想,强化防火意识,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还要学习防火知识,遇到火灾要保持镇静,爱护森林、珍爱生命,守护家园。

“检察院把听证会安排到家门口,十分暖心,很接地气,让我们看得见、听得懂,不仅让我们对失火案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提醒了我们村委干部要带头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与村民共同守护洋里乡的青山绿水。”安仁村主任表示道。
“我从没有参加过听证会,也从没有想过穿着制服的检察官会来到我们“家门口”,还为我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课,让我们深刻意识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安全意识牢记于心。”村民代表感慨道。

原标题:《福山福水检察蓝 | 将公开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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