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数交所喜报频传 数据交易揭开新篇章 产业链四大环节有望受益
《科创板日报》4月5日讯(编辑 邱思雨) 近期,多地数据交易所动作频出。
昨日消息称,广州数据交易所即将推出的算力发布共享平台,是国内首个“1+1”场景式算力资源类平台;4月3日,《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其中提到,今年争创5个以上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支持郑州数据交易中心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在短短一个月内,上海、深圳等地也纷纷披露了数据交易所建设、增资等相关进展。
3月初,上海数据交易所牵头建设启动国内首个数据交易链。
3月31日,深圳数据交易所完成增资引战,注册资本金增资至10亿。
近年来,在政策的引领下,数据产业蓬勃发展。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公布,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为生产要素,并明确将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作为要素市场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此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重磅政策相继出台,国家数据局获准组建,数据确权、交易、流转等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步入快车道。
我国数据资料丰富,挖掘潜力巨大。在互联网时代,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积累了大量丰富的B端应用数据。但目前我国数据利用效率不高。据IDC数据,在可用的企业数据中,投入使用的仅32%,仍有68%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随着市场化建设的完善,数据要素的价值有望充分释放。整体规模上来看,2022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已达到81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9.51%。
据了解,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涉及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加工、数据流通、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生态保障等环节,覆盖数据要素从生产到产生价值、交易流通的全过程。其中,数据交易所主要聚焦于交易、流通环节。中信证券认为,数据要素的市场流通有赖于数据交易,数据交易是打通数据要素到数字经济的关键。
我国数据交易当前主要以场外交易为主,据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数据,2020年场内数据交易仅占总体市场规模分别为4%。东莞证券认为,场内交易中心的建立,一方面能够降低数据供需双方的信息差,加快数据交易的流通,另一方面也能够保障参与方的合法权益。随着政策不断完善,预计场内交易需求有望陆续释放。
随着数据交易所的不断扩容,华西证券认为,我国数据交易已进入2.0阶段。在1.0阶段,早期建设的数据交易机构大都没有找到成功的商业模式,多数机构已停止运营或转变经营方向,发展情况未达预期;而2.0阶段,数据交易流通环节已形成佣金收取、会员制、增值式交易服务等多种盈利模式:
交易手续费:按交易金额收取佣金的方式;根据《2022年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白皮书》,当前市场整体佣金率为1%-5%不等。
收取会员费:按照一次性收费或收取年费的方式,有利于催生企业间长期的数据合作。
增值式交易服务:交易平台跳出中间人身份,部分承担数据清洗、数据标识、数据挖掘、数据融合处理等数据服务商的职能和角色;根据《2022年数据交易平台发展白皮书》,当前大部分数据交易平台都提供相应的数据增值服务模式,且此类业务在营收中的占比不低。
机构进一步指出,随着数据要素产业的发展,产业链中数据持有方、数据开发商(云平台建设)、数据运营商、技术支持及配套服务方等四大环节有望受益。建议关注以太极股份、深桑达、易华录为主的国资云及数据开发商;上海钢联、航天宏图、云赛智联等数据运营商;海天瑞声、四维图新、拓尔思等数据加工环节企业以及三大电信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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