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年底,山东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将达7500万千瓦以上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了《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和《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重点工作》)的通知。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山东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重要突破,能源结构显著优化,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3%左右。充分发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引领性作用,坚持供消两端集中发力,大幅增加清洁能源供给,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水平,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
《行动计划》要求山东能源系统,抢抓国家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重大机遇,充分利用山东省资源优势,坚持海陆并进,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以滨州、东营、潍坊、烟台等市近海海域为重点,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探索“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滨州、东营、潍坊等市盐碱滩涂地资源,推动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设计、建设与运营,构筑“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助力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造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充分利用枣庄、济宁、泰安、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土地资源,统筹光伏开发与采煤塌陷地治理,加快资源型地区能源转型发展。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500万千瓦、5700万千瓦以上。
《行动计划》还指出,要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探索电化学、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独立共享、新能源配建、火电联合调频等多场景应用,促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坚持储能优先,结合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和陆上清洁能源开发,着力打造“储能+海上新能源”示范带以及鲁北、鲁中和鲁西南新型储能示范区。
在《重点工作》中,山东能源局要求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工商业和户用屋顶为重点,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到2023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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