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提高了2%?

2020-08-13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发布,将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法规一出,2个亮点立刻引起人们的沸腾!

1、契税税率为3-5%;

2、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均免征契税。

契税法刚出台,各路房产中介那聪明的脑袋就开始运转,举国宣布:“过去1%-3%的契税税率将一去不复返!快点买房赶末班车!”一时间,焦虑刺激着购房者的眼球和大脑。

然而,此种解读,纯属谣言误导,意在煽动恐慌情绪,激发购买行为。

来看一看,这次契税法的真实内容与意义。

1、1%的契税成历史?不要以讹传讹

老惯例,叶檀楼市说人话、敲黑板、划重点,解读契税法的内容。

看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的确是3%-5%。

然而,这个税率范围,与此前的契税暂行条例并无区别,始终是保持一致的。根据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则,契税税率就是3%-5%。

之所以会造成误解,是因为在很多购房者印象中,一些地方,契税低至1%。

但是,那并不是常规区间,而是一种优惠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所以,税率区间一直都是3%-5%,所谓的1%等更低税率,是叠加了优惠政策使用后出现的减免。

以杭州为例,根据住在杭州网消息,杭州目前执行的就是优惠契税政策,90方以下首二套1%,90方以上首套1.5%、二套2%。

有人问:此次契税法发布,以往的优惠政策还有吗?

根据契税法第三条第一句“具体适用税率,在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在前款税率的幅度内提出”,并没有推翻以往的优惠政策。

买房人们,不必恐慌。

2、夫妻过户 子女继承 终于不用交契税了?

契税法还有一个“新增”内容,引起关注。那便是夫妻过户与子女继承免征契税。

之所以引起中介高潮,是因为在之前的契税暂行条例里,没有提及过夫妻过户和子女继承的减免情形。

然而事实是,这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并不是什么新鲜利好。

因为本来就不用交。只是没有体现在契税暂行条例里,而是另有通知。

早在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契税”的批复就说明了:法定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在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时候,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

所以,并不存在夫妻过户、子女继承免征契税的重磅利好,只是中介在利用信息差博人眼球。

综上看来,契税法的内容,跟之前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内容基本一致,只是措辞更加严谨、细节更加完善。

历经23年,契税暂行条例,终于正式成法。

早在2013年,人大代表赵冬苓就提出过一个现象,她发现,18种税只有3种税经过立法,其他的都是暂行条例,一暂行就几十年,这种情况,不大正常。

到了2014年,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联合主办“法治与改革”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提出,基于改革的需要,有关立法有必要采取试行、暂行或试点地区立法的特殊制度。但试行时间不宜过长,一些试行法律如执行好就应及时改为正式法律。

暂行、试行时间过长,显然会带来施行中大量的不确定性,给国民经济发展和民众守法造成障碍。

暂行条例落地为正式法规,只是把规则“合法化”,让中国房地产市场愈加规范、健康的必然趋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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