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这些人的噩梦来了!

2020-07-14

7月12日夜,股市再传大消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正式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宣战。

 

 

根据“中国政府网”7月12日晚上发布的新闻通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

这篇通稿的措辞极为严厉,措施也强而有力:

会议认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制约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必须坚决、果断、及时地加以纠正。要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

通稿列出了7大措施:

一是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加快调查、处罚、移送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

二是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要加快新修订的证券法实施细则落地,对典型重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个案,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

三是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四是配合立法机关加快刑法修改等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惩戒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提高刑罚力度。

五是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专门的执法力量。

六是由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形成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合力,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七是加强舆论引导。

这意味着:中国的股市骗子们,以“较小成本”获得“极大利益”的时代终于走到了尽头。

熟悉中国资本市场的人都知道,我们之前实行的是审批制,存在“严进宽出”、“重审批轻监管”等弊端。也就说,一家企业想发行股票,会被严格审查、走漫长的程序。一旦上市,市场监管力度比较弱。尤其是当欺诈上市、财务造假发生的时候,处罚力度远远跟不上。

这是审批制的缺陷,也是过度追求“维稳”带来的弊端。即便上市公司劣迹斑斑,蜕变成一坨狗屎,也轻易不会退市。因为如果退市,就会涉及到很多股民的利益,担心出问题。

其结果,让很多股市骗子有恃无恐。甚至出现上市公司包装上市,全程有券商、会计师、律师等的配合。而发审委也很难从材料里,判断出真假。所以欺诈上市屡有发生,至于财务造假更是屡见不鲜。

今年以来曝光的两起案例,就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案例一,是在A股上市的康美药业,这家企业从2016年到2018年,多次在财务报告中造假。

调查显示:康美药业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亿元、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共计36亿元,还有88.79亿元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在虚假业绩的支撑下,康美药业市值一度攀升至1390亿元,比刚上市的时候增长了150多倍。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家族,也一度以450亿元的财富跻身《2018胡润全球富豪榜》,位居国内第61名,全球第266位。

如今,马兴田已经被捕,康美药业股票市值也跌去了90%,并被ST。

 


但对于这样一起惊天大案,目前能看到的处理结果是:马兴田、徐东进等21名责任人被处以9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罚款。六名主要责任人被证券市场禁入十年至终身。

按照目前的法律,这起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如果被判刑,也很难超过5年,甚至不超过3年。

因为现行刑法的160条和161条是这样规定的: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点犯罪成本,相对于动辄上百亿的利润来说,真的是九牛一毛。

马克思曾说过:如果有50%的利润,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一切人间的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首的危险。

而中国资本市场给欺诈上市、财务造假者提供的利润空间,远远超过了300%。

案例二: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

瑞幸咖啡,一度被认为是全球创业企业的奇迹。从2017年10月开出第一家门店,到2019年5月登陆纳斯达克,据说创造了全球企业IPO的最快纪录。

然而伴随着瑞幸咖啡的大红大紫,坊间一直流传着这家企业夸大财务数据的窃窃私语,但一直没有人能提供铁证。

直到后来浑水公司揭开了内幕——2020年2月1日,浑水公司通过Twitter上发布了一份长达89页的沽空报告,说他们收到了一封匿名邮件,作者收集了25000多张小票、10000多个小时的门店录像以及大量内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证明瑞幸咖啡在有严重财务造假行为。

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发布公告承认财务造假。随后,公司股价暴跌80%。一个多月之后,纳斯达克发出通知,要求瑞幸咖啡退市。

 


瑞幸财务造假案,成为中美战略博弈的重要章节。对中概股在国际市场的声誉产生了巨大负面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中概股从美国市场的全面溃败。现在,很多中概股已经启动了在香港第二上市的工作。

到目前为止,瑞幸高层还没有人为此负上刑事责任。

我之前曾作出过一个重要判断:中国正在从“印钞票的时代”迈向“印股票的时代”,居民的资产配置也将发生重要变化。虽然“大金融时代”呼啸而至,但普通人一定不能太激进,宁可多配置“有显著人口增量的、高级城市的不动产”,也不要轻易配置大量股票、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

为什么?因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信用建设还处于“幼儿园”阶段。

没有信用的金融,连赌场都不如,普通人进去只能被洗劫一空。

所以我一再警告大家,未来的10年,可能是股市或者金融市场最残酷的十年。因为注册制会带来估值的趋势性走低,股市的信用建设任重道远,中国股市仍然是散户市场,绝大散户直接炒股,未来风险巨大。

现在,中央对信用重建高度重视。金融委提出的“零容忍”,就是非常好的开端。即将成立的“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会大大提高执法效率。

我建议,如果有可能最好组建中国的金融警察队伍,吸纳大量专业人才,使用最先进的手段,对金融市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和执法,及时出手冻结犯罪资金和相关资产,为以后的“集体诉讼”索赔做准备。一定不能让这些金融骗子,把赚的钱成功转移出去。

当然,还要修改刑法,大幅提高欺诈上市、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对于罪大恶极、损害股民利益数额巨大的首恶,应该有死刑、无期徒刑。欺诈上市的最低刑期,应该在15年以上。对于相关人员犯案前转移的资产,至少应该追溯3到5年。

对于助纣为虐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员,也应该有严厉的刑罚,刑期至少5年起步。对于屡次出事的机构,应该吊销其牌照,让其破产或者被其他机构接管。

总之,只有让骗子和骗子的帮凶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才能刹住股市里持续了近30年的造假之风、欺诈之风。

治理A股这样的烂摊子,一定要用重典。否则,无法实现我们国家融资方式的历史性转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历史性转型。

监管层对股市“铁拳治乱”,将给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首先,这是中国股市长期的利好。犯罪成本大幅提高之后,新的执法机制建立之后,造假、欺诈等行为会大幅减少。即便发生,股民索赔也将更有保障。其次,这可能是市场短期的利空,因为市场恰好的比较高的位置,这会让很多“赚足了钱”的骗子们加速跑路,大股东、创始人的减持会增加,可能会加剧市场的短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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