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贵离婚背后的残酷真相
来源|天九独角兽 作者|师兴
爱情来了,你什么都不想要;爱情走了,你什么都想要。
励志故事不好讲,八卦却能传四方。“疫苗皇帝”杜伟民没有想到,自己拼了半辈子都没能家喻户晓,却因离婚激起了千层浪。
5月29日收盘后,A股疫苗公司康泰生物爆出一桩史上最贵离婚事件。康泰生物董事长杜伟民宣布离婚,并将直接持有1.61亿股公司股份分割予前妻袁莉萍。按照当天收盘价146元/股计算,杜伟民将235.54亿元市值分割于前妻!
传说中的中国好前夫来了?现如今哪家闹离婚不是为了财产争得你死我活,看看人家,出手就是两百亿市值的分家费。要知道,杜伟民的身家百亿级别,如此慷慨地让前妻也成为百亿身家。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或许是被前夫的慷慨“感动”,袁莉萍没有争取更大权利。她同意继续保持杜伟民对康泰生物的实际控制权,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不过,资本市场并不为杜伟民的慷慨“感动”。6月1日开盘后,康泰生物出现波动,告别了此前的暴涨。资本市场不好忽悠,大家普遍认为其存在套现嫌疑。杜伟民今年57岁,袁莉萍今年49岁,这对老夫老妻为何偏偏选在这时离婚,二人是不是有别的计划?
前夫的算盘
疫情还没过去,离婚的人却多了。深圳尤其如此。
有传言称,深圳离婚率高是因为二套房购房需求旺盛。深圳现行的购房政策不利于夫妻二人购房,尤其是有房贷的家庭,买二套房必须全款。如果离婚,两年内个人买房则可以贷款。可见,想贷款买二套房的话,离婚成了最便宜的手段。
当然,离婚购房存在巨大风险,特别是对于广大的前夫而言。通常,男人会在家庭中主动承担责任,选择将现有产房和子女归于女方,独身一人去买房。万一前妻假戏真做,前夫岂不净身出户了?
可以说,广大前夫为了节省购房成本,不惜承担了更大的风险成本。
人们普遍具有逐利心理,企业家更甚。工薪阶层会为了购房而离婚,企业家就会为了盈利而离婚。因此,坊间盛传的杜伟民夫妻离婚套现计划,不无道理。
要知道,在离婚消息披露前,康泰生物这支大牛股的市值已经翻了33倍,减持诱惑巨大。尽管袁莉萍离婚获得的股份处于监管下,且康泰生物市值出现波动,但我们仍不能排除二人的减持动机。
首先,杜伟民直接减持获利的做法不妥。身为董事长,杜伟民若在高点减持,则释放两个信号:一、自己钱紧,日子不好过;二、董事长最了解公司业务,减持意味着当前股价虚高,业绩难以支撑。总之,自己不好和股东交代。
其次,他们不着急马上减持,等时机合适再操作。康泰生物所在的生物疫苗领域为热门板块,容易出热点。等离婚的消息影响烟消云散后,公司股价可以再通过其他热点上涨,届时再由袁莉萍减持也不晚。
事实上,不少上市公司都用离婚套路实现减持,大家的猜疑完全有理有据。
前妻的技能
如果不是为了减持,是真离婚,杜伟民的所作所为的确表现出对袁莉萍的信任。
虽然袁莉萍同意继续保持杜伟民对康泰生物的实际控制权,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但她也可以解除委托。要知道,袁莉萍得到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23.99%,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若双方长期存在意见不合的情况,则不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
或许这是杜伟民的无奈之举,因为袁莉萍太过专业。
根据已经披露的信息,袁莉萍在2011年至2018年任康泰生物董事,并在2012年至2015年同时任康泰生物副总经理。在2018年袁莉萍辞去董事时,有传闻称夫妻二人的经营理念不合,难以共同管理公司。
而今袁莉萍卷土重来,成为股东,无人肯定她没有管理公司的欲望。由于袁莉萍是专业人士,又长期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十分了解。更重要的是,成立于1992年的康泰生物与杜伟民本无关系,是袁莉萍参与资本运作,与杜伟民一道拿下康泰生物控制权,才让杜伟民顺利担任董事长,并创造了今天的这支大牛股。
想必,袁莉萍知道很多内幕;想必,杜伟民有点心虚。
众所周知,2013年康泰生物曾曝出新生儿疫苗问题案,2016年的“山东问题疫苗案”又牵扯出杜伟民曾供职的长生生物,而杜伟民本人却屡屡“化险为夷”。更多的内幕消息,谁知道的最透彻呢?
无论如何,袁莉萍用自身的专业能力赢得了离婚分割中的足够尊重。相比那些用孩子当筹码的财产争夺行为,袁莉萍的行动诠释了一个道理:打铁还需自身硬!
要股份,捏命脉
按现行法律,夫妻离婚后,财产至少应该平分,双方另有协议安排的除外。之所以有那么多夫妻打得你死我活,基本是因为分配难以达成一致。尤其对于有事业的一方来说,总不希望另一方在离婚时分割自己苦心打下的“江山”。
有钱要钱,有股份要股份。这是离婚财产分配的“硬道理”。毕竟金钱只有固定值,而股份有着更大的憧憬空间,只要你看好对方的产业。
即便在离婚时忽略了股权,事后还可以再明抢。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还记得曾经红极一时的土豆网么?其创始人王微在离婚时没有将股份分给前妻。待土豆网上市前夕,王微的前妻却跳出来争夺股份,理由是当年财产分割不当。就因为这件事,土豆网错失了最佳上市时机和发展机会,最后被合并。
或许是没有爱了,她什么都想要;或是因为有爱,她还想捏住你的命脉。
于是,有的企业家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企业做大了,该怎么面对突然冒出来的前妻。”
近期出台的《民法典》备受关注,其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范围有了进一步的划分,将劳务报酬和投资收益明确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背后是一个趋势:分割一方创立的产业有可能成为现实。
从法律实操角度看,即便该产业为丈夫婚前创立,婚姻期间也应属于夫妻共同经营,因为妻子在家相夫教子,属于辅助经营。这种解释行得通,自然为争夺股份创造了理论基础。
按照这种趋势,企业家的不稳定婚姻将对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尤其反映于股份争夺。袁莉萍尚属专业人士,理应考虑公司未来发展,但其他抢夺股份的人,大多为了升值套现,对公司发展构成隐患。
政府自然不愿看到大规模离婚现象,于是在《民法典》中增加“冷静期”的设置,就是为了延长离婚周期。根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实,离婚中出现的各种争夺暴露了人的逐利本质。以前我们总说,离婚瓦解的是家庭,伤害的是孩子。现在看来,离婚还有可能伤害公司和员工。
维系婚姻的不只有爱情,更需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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