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出手!光大证券一子公司“栽”
中国基金报 晨曦
还有一封券商分公司被控给出警告函!
8月1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广东证监局一次性向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及其管辖的营业部及相关责任人下发了6项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多个营业部门的违规行为。
广东证监局指出,相关销售部门存在员工协助客户借入证券账户、违反客户承诺承担损失、向客户提供科技创新板试题答案、未及时向客户汇报集体投诉等情况。
来看详情——
销售部门涉及“三宗罪”
首先,光大证券受到6项行政监管措施的影响,其云浮新兴荔园路证券营业部涉及三项主要违规行为:
首先,原负责人张某开、员工李某新、叶某华等人协助客户借用证券账户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便利,并向客户承诺违规承担损失。
其次,部分员工向客户提供科技创新板试题答案,索取客户证券账户密码,向客户发送回访问题,提供答复规格。
三是未按规定及时向广东证监局报告客户集体投诉等重大事项。
广东证监局指出,违规操作反映销售部门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基于此,广东证监局命令销售部在一年内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同时,光大证券广东分公司也因直接管理营业部合规管理和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失败而被广东证监局发出警告函。
广东证监局认定,三名协助客户贷款账户、违反客户承诺承担损失的员工为不合适人选,其中张某开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分支机构负责人,李某新、叶某华一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此外,向客户提供科技创新板试题答案的员工叶某升也被发出警告函。
天空调查信息显示,自去年11月以来,一些投资者以光大证券云浮新兴荔园路营业部、张某开、李某新等员工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帮助客户贷款账户,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是券商一线营业部容易出现的行业“慢性病”。近年来,随着投资者适当性的深入实施,向客户“通风报信”导致的罚款数量逐渐增加。
比如今年4月,上海某大型券商深圳市登良路证券营业部及其员工被上海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发出警告函。该员工在回访时向客户提供风险评估答案并通知客户处理口径。
光大证券连续被罚单
近来,光大证券罚单不断。
今年6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严重警告光大证券因发行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存在诸多问题,责令改正。
交易商协会指出,光大证券明知并参与了两家投资者向四平城投资,推动债务融资工具违规发行,干预发行利率,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律咨询阶段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发行定价不符合公平原则;发行计划披露包销方式不准确。
同月,江苏证监局再次向光大证券发出警告函。江苏证监局表示,光大证券作为纳芯微和帝科股份的首次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监管过程中未能严格履行持续监管的相关要求,因此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江苏证监局将继续关注光大证券对江苏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在此之前,今年2月,上海证监局也对光大证券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出具了警示函。上海证监局发现,光大证券作为赢得教育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监管期间未能勤奋尽责地履行谨慎审查责任,未能发现通过虚构业务虚假报告业务收入的情况。
就业绩而言,光大证券上半年的业绩是可以接受的。7月26日晚,光大证券发布业绩快报称,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1.84亿元,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09%和13.67%。
截至八月一日,光大证券股价为18.05元,市值7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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