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4000万元!《武汉市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实施...|政策补贴宝

补贴政策
2023-07-19

又有一波政策红利来袭!近期,全国多地出台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相关支持措施,并附带高额补贴,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扩大发展,极大利好民营经济。

 

1.最高奖补4000万元!《武汉市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实施

7月18日上午,武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武汉市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和精神作具体解读。

《政策措施》从提升枢纽能级、拓展通道能力、构建产业物流体系、完善民生物流品质、提升主体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支撑等8个方面,明确加快推进我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其中,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物流、货运代理和供应链头部企业,对新引进并达到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落户、办公用房等资金奖励补贴。

《政策措施》对列入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中心)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入选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此外,《政策措施》对冷链物流等新领域作出更有引导性的支持。在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对被认定为全国五星级、四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给予补差奖励,引导企业打造品牌。在企业设备设施更新升级方面,对实际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2.雄安新区出台稳就业18条措施

近日,雄安新区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八条措施》,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对新区传统产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区科技库在库企业给予贴息,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对在202251-20231231日期间,新招用新区户籍人员的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和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服务型企业补贴标准为1000/人,其他类型企业和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补贴标准为500/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成功介绍一名新区三县户籍人员成功就业(在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每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年最高可申领20万元。

对吸纳2年择业期内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3.西藏自治区出台企业上市融资奖补办法

近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和金融监管局两部门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上市融资奖补办法》,作为《西藏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格桑花行动”计划》的配套政策。该办法共518条,从企业上市奖补适用范围、奖补标准与条件、奖补资金申报与核拨、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意在支持鼓励在藏企业加快上市进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规定,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实行分阶段奖励和一次性奖励相结合的政策,对单个企业从完成股改至成功上市,累计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其中,对列入西藏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奖励70万元;对在西藏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奖励70万元;对首发上市材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受理并获得回执的企业奖励110万元;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成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50万元。

办法还规定,经证监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西藏自治区的(依据招股说明)上市企业,按照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于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注册地迁入西藏自治区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政策且募集资金的10%以上投资在西藏自治区的首发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于400万元奖励。

4.唐山出台35条奖补激励措施推进陶瓷产业振兴

日前,《唐山市推进陶瓷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围绕支持陶瓷企业做大做强、科技创新、智能化发展等方面,实行35条奖补激励措施,推进唐山陶瓷产业振兴。

围绕支持陶瓷企业做大做强,措施从支持整合重组、支持盘活闲置资产、支持引入领军企业、支持项目建设、支持梯次成长、支持做精做专、支持上市融资、强化要素保障8个方面精准提供“真金白银”支持。其中,针对卫生陶瓷、日用陶瓷、特种陶瓷、艺术陶瓷类企业以及陶瓷产业链上下游生产配套企业,按照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为推动陶瓷产业科技创新,措施明确支持陶瓷企业发明创新、技术引进、搭建创新平台、建设产业研究院、争创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对陶瓷企业自建或与知名企业、院校、陶瓷科研院(所)在唐山共建的陶瓷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经有关部门认定或挂牌后,根据其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企业与高校合作办学,共建培养陶瓷专业人才的陶瓷产业学院,按实际投入最高给予300万元支持。

支持数字转型、智能制造,支持质量标准提升、品牌创建、工业设计、新产品开发,支持绿色化引领、环保提升……以推动陶瓷产业智能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为目的,措施明确了具体奖励内容。其中,对实施“5G+工业互联网”应用、高压注浆成型、自动修坯等智能化、自动化且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同时,对获得唐山骨质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的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唐山陶瓷”等区域品牌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此外,在陶瓷艺术园区、产业综合体内单独建设共享电窑或对外开放的电窑,且环保设施达标,按每年服务本地企业实际费用的10%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对通过原辅料集中采购、统一研磨、标准配比,为该市陶瓷企业提供标准化原辅料的陶瓷原料仓,按对外服务营业收入的1%,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5.江苏21条政策措施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获中国专利奖最高奖励100万元

7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出台的《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提出,在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将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资金支持。开展江苏专利奖评选,对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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