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密集加码,多城竞逐“预制菜之都”

补贴政策
2023-07-04

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这份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预制菜市场规模在2019年达到了3000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60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5%,未来10年预制菜市场超过万亿级。

随着预制菜首次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各地政府纷纷发力,通过政策支持、资金补贴的方式支持当地预制菜产业发展!

 

广 东

早在2022年3月,广东省就印发了《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这是国内首个省级预制菜产业政策。随后,广东各市县纷纷行动,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本地预制菜企业做大做强。

 

广州南沙区

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南沙区预制菜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支持培育预制菜示范企业

实施主体被认定为省级“菜篮子”基地或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一次性奖励20万元;被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加工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支持预制菜原材料采购

(一)鼓励支持南沙预制菜企业到南沙对口合作帮扶地区投资建立预制菜加工基地,对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3%,单个企业固定资产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二)原料采购来自南沙区对口合作帮扶地区的实施主体,年累计原料采购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每年奖励5万元,采购额每递增30万元,增加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连续补贴3年。

 

梅州市

文件名称:《梅州市加快客家预制菜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鼓励客家特色预制菜研发

对在梅州市设立梅州预制菜菜品研发的机构或企业,对研发的预制菜新品类符合标准且研发的单品年销售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培育客家预制菜领军企业

扶持特色及小微预制菜企业,对新认证预制菜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湛江市

文件名称:《推进湛江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对新增涉预制菜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单项冠军”等称号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励。对新增预制菜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900万元奖励。

 

珠海市

文件名称:《珠海市金融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支持内容、标准:

贷款贴息

对扶持主体在规定年度内已付银行贷款利息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标准为申报贴息年度1月1日当天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单个企业贷款贴息年度最高补贴200万元。

保险保费补贴

预制菜保费补贴按照当年度扶持主体购买预制菜食品安全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召回保证险等相关保险费用的40%予以补贴。上年度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补贴封顶5万元;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企业,补贴封顶8万元;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补贴封顶10万元。

 

开平市

文件名称:《开平市扶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十二条》

支持内容、标准:

培育预制菜经营主体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江门市级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奖励,单个主体最高可获得奖励 50 万元。重点培育开平禽蛋、畜禽预制菜等经营主体。

提升产品质量标准

鼓励企业参与标准研制,开展预制菜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开平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市监〔2021〕47号)进行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 万元。支持预制菜企业提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对当年初次获得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按照《开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开府办〔2021〕33 号)进行奖励,单个主体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30 万元。

打响开平“侨都预制菜”品牌

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对当年成功创建“三品一标一品牌”农业品牌的企业,在农业品牌培育奖励专项资金中给予奖补支持,单个主体最高奖励20万元;把“侨都预制菜”品牌建设纳入实施“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支持行政区品牌建设。

 

福 建

福州市

文件名称:《福州市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2023-2025年)行动方案(送审稿)》

支持内容、标准:

鼓励预制菜产业投资

对当年度新增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预制菜项目,按照当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当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方米(含),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含),园区内的企业每年纳税的预制菜销售额累计不小于5亿(含)的,经市商务部门认定,授予“福州市预制菜产业集聚区”称号,给予园区的运营方30万元一次性奖励。

推动预制菜产业升级

推动主辅分离,支持生产企业剥离销售业务,当年度新增或提升纳税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生产企业10万元。

搭建预制菜交易平台,对当年度预制菜网络交易额超过1亿元的(含),按照网络交易额1‰给予平台运营方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搭建平台或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拓展线上销售。对依托第三方平台或自营平台,当年度申报纳税的预制菜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含),按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扩大预制菜产业份额

推动我市预制菜产品打入国际、国内市场,鼓励我市预制菜企业开展相关预制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对取得IFS(国际卓越标准)、BRCGS(食品安全全球标准)、FSSC(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等国际以及国内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每项认证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

打造预制菜产业品牌

培育打造我市预制菜产业品牌,对获得由国家部委、省级政府部门授予品牌荣誉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

健全预制菜行业标准

鼓励预制菜企业和相关行业组织整合全产业链资源,制定产业规范标准,提高行业自律和自我发展水平。对主持制定我市预制菜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集体商标等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山 东

文件名称:《关于推进全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支持内容、标准:

培育壮大预制菜加工企业

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烟台市

文件名称:《关于加快推进烟台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5)》

支持内容、标准:

实施企业倍增计划

对龙头骨干型倍增培育企业,4年内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20%且年度增长超过20%的,市财政按照当年产值增量的1%最高500万元予以奖励;对高成长创新型倍增培育企业,3年内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25%且年度增长超过25%的,市财政按照当年产值增量的2%最高300万元予以奖励。对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的预制菜企业,市财政给予专项支持,分3年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首次奖励10万元,第二、三年仍在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库的规上企业每年分别奖励5万元。

实施技改提升计划

预制菜企业新上或技术改造、符合产业政策支持发展方向、投资2000万元或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设备投资5%、其他投资1%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实施项目招引奖补计划

对新招引年度投资过5000万元的预制菜产业项目,按照实际新增投资额的5%给予来烟投资的市外企业(投资人)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实施品牌培育计划

加大预制菜品牌主体培育力度,对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重要展会上获得金奖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成功入围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入选“好品山东”的给予5万元奖励。

 

济南市

文件名称:《济南市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培优做强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

对由规下首次升为规上的预制菜企业,市财政分3年给予最高 60万元奖励,第一年奖励30万元,第二、三年仍在库的每年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市级每年评选20家预制菜优秀企业,每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优化预制菜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自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享受中央财政资金基础上,市财政按照单个主体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总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叠加补贴。支持拥有自建自采基地的预制菜企业申请加入“菜篮子”直通车配送队伍,按照每辆“菜篮子”工程配送车不高于购车款的50%、不超过8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支持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

每年支持打造25个左右“菜篮子”保供基地,对单个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每年评选认定35家以上国家、省、市三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年择优支持10家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基地),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一村一业、一村一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村级农产品基地新建项目,按照每村30—50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提升预制菜产业创新发展能力

对新获批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预制菜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扶持;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技改项目等,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总额的15%给予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预制菜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鼓励预制菜企业申报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对申报成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健全预制菜行业标准体系

对上年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对每个产品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奖补;对当年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预制菜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奖补。

加强预制菜产业品牌营销拓展

对新成功入围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预制菜品牌主体,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符合条件的国际和全国性展会的预制菜企业给予展位费、运输费等补助,对在国家级相关农业展会上新获得金奖的预制菜品牌,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 川

文件名称:《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支持产品创新开发

对从2021年开始销售额超过1亿元、连续两年增速在20%以上的“大单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培育企业主体

对预制菜产品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20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冷链物流建设

对冷链物流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年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服务人群不少于1万人的优质企业,按其冷链物流项目投资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重 庆

梁平区

文件名称:《梁平区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试行)》

支持内容、标准:

支持研发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市级法人化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预制菜产业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加强预制菜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获得高价值专利(组合)给予5万元奖励。

支持标准化建设

对首次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预制菜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支持高标准建设优质原材料基地

对于本地签订合作关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照当年实际销售额的1%—3%给予补助,单户不超过50万元,用于支持原材料基地扩大再生产。

支持仓储冷链物流建设

对在区内注册且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五星级(以及全国百强)、四星级和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预制菜企业、冷链物流企业新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冷藏、冷冻运输车辆,每台车按裸车价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预制菜企业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设备,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励。

支持企业(或组织)品牌建设

对预制菜企业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在同一申报年度内,同一企业获得多次奖励的只享受最高奖励)。预制菜产品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有机农产品、重庆名牌农产品、绿色食品,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

支持拓展营销市场

鼓励预制菜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预制菜展会,对参加相关展会的给予展位费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支持在区内注册运营的企业通过线上营销、跨境电商运营扩大销售规模,当年预制菜产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产业资金补助。

支持人才引育

对通过区内预制菜企业申报入选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资助每个团队200万元研究经费;对通过区内预制菜企业申报入选的国家级、市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分别资助每个团队100万元和50万元的研究经费。对获得国家、市级认定的预制菜产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扶持。

 

内蒙古

包头市

文件名称:《包头市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

支持内容、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对旗县区新增的企业(项目)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挂牌费,下同)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且在产业链上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企业注册地旗县区可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4%和5%给予企业(项目)一次性奖励,市本级通过体制结算按奖励金额的50%奖补属地旗县区,单户企业(项目)最高不超500万元。

重点预制菜示范企业奖励

对限额以上、年零售额达5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达到10%的企业,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增长超过百分之10%的部分,每增长200万元,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

品牌奖励

新获得国家级预制菜(即食食品、即热食品、即烹食品、即配食品)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安 徽

宿州市

文件名称:《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内容、标准:

对于每个新认定的预制菜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奖补10万元;

对主导制定预制菜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地方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60万元、40万元、20万元、5万元;

预制菜企业新增年产值首次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对新引进预制菜企业固定资产竣工投资在1亿元、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预制菜加工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扩建厂房、购买设备和技术,总投资在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对达到规上预制菜企业在生产加工、新建改造冷冻冷藏库、购置终端冷藏等设施设备方面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

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交易会或重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获得金奖的农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

 

浙 江

温州市

文件名称:《温州市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支持内容、标准:

支持品牌宣传、市场推广

支持部门牵头、企业组团开展品牌推广、电商直播、广告宣传等活动,市财政给予企业承担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补。

支持企业技改、科研攻关、产业园布局

预制菜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补助;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建立温州预制菜产业研究院,对研究院接受政府委托的公益性科研项目,市财政予以全额经费补助;对接受企业委托、政府确认的科研项目,市财政给予科研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支持企业抱团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

支持企业抱团建立温州预制菜产业联盟,组织与物流企业开展合作,设置营销总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量、流通效率、服务质量等指标对物流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市财政每年对排名前3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加强多元化投融资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差别化专项政策支持,市财政给予企业不高于一年期LPR的贷款利率60%的贴息,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推行含农产品质量安全险、冷链物流险、财产险、第三责任险的综合性农业保险,市财政给予企业保费80%的补助。

扩大产品出口贸易

预制菜出口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国家的一般性国际性展会的,每个展位费给予60%、最高2.5万元的补助,其他地区的每个展位费给予50%、最高2万元的补助,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4个标准展位。对新获浙江出口名牌、温州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5万元的奖励。支持预制菜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试点),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

 

河 南

文件名称:《河南省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支持头部企业发展壮大

对符合制造业头雁企业条件的,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食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奖励。期间,每上一个100亿元台阶,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支持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

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对主导制修订食品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或组织,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建成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

每年安排财政资金5000万元,对预制菜单项菜品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预制菜套餐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新开发畅销预制菜单品或套餐产品的预制菜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中原食品实验室创新引领作用,推进省级速冻调制食品技术创新中心、肉品技术创新中心、食品加工中试基地、特色果蔬食品创新中心、预制菜创新中心、预制菜产业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对新创建(重组入列)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持续支持。鼓励食品企业开展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攻关,对“揭榜挂帅”形式产生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支持,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加大贴息支持力度

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亿元,按照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对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

 

许昌市

文件名称:《支持预制菜产业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支持内容、标准:

对新增的预制菜和农产品加工类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从事面制品、肉制品、蜂产品、果蔬加工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2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从事红薯、豆制品、中药材加工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1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辽 宁

沈阳市

支持内容、标准:

在支持壮大预制菜龙头企业方面,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对辽中、新民、法库、康平、沈北5个县(市)区内符合条件的集聚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

支持预制菜企业开展“揭榜挂帅”技术攻关,对中榜企业按项目技术合同额的 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创新预制菜营销模式,对达到200个展位以上的预制菜展会,每个展位补助400元,最高补助150万元等。

 

湖 北

武汉市

文件名称:《武汉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支持内容、标准:

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鼓励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采用预制菜食品生产标准,对主持制修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融合预制菜必要专利的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补。

完善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

鼓励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新建低温(恒温)净化生产车间、冷藏(冷冻)库,配备冷藏运输车辆和终端销售冷藏设备,其新(改、扩)建的冷链设施可享受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资金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大力推进汉味预制菜品牌建设

本地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副省级以上城市政府主导的预制菜展会的,单个企业年度可按照标准展位申请获得不超过2次的展位费奖补。对被认定为中国精品、湖北精品或者武汉名品的预制菜品牌,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了解更多预制菜产业补贴政策可登录政策补贴宝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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