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休闲农业旅游活动可申请奖励,资金共计160万元...|政策晚报
1.海南三亚:休闲农业旅游活动可申请奖励,资金共计160万元
日前,海南省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三亚市2023年休闲农业活动奖励措施》,有关休闲农业旅游活动可申报,奖励资金共计160万元。
本次奖励适用于已经获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国家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海南省共享农庄(含试点)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获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委会,在三亚落户的南繁科研院所。其中,包含2023年开展的灯展(会)、美食节、嘉年华、摄影节、文化节、花卉展等各类休闲农业旅游推广活动。
对已获得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国家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海南省共享农庄(含试点)等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根据三亚市旅游发展情况,谋划开展各类休闲农业旅游推广活动,采取后补的方式。对已实际开展的休闲农业活动按照实际营收情况等综合效益进行奖补。活动实际营收大于200万元(含)的,按实际营收10%进行奖补;活动实际营收大于100万元(含)小于200万元的,按实际营收8%进行奖补;活动实际营收大于50万元(含)小于100万元的,按实际营收6%进行奖补。对获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村委会,以及在三亚落户的南繁科研院所,根据其实际投入,一次性给予奖补,最高10万元。
2.对于此类工业企业,济南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和数字经济引领战略,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近日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印发《济南市工业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对于首次通过DCMM受管理级(2级)、稳健级(3级)和量化管理级(4级)评估认证的工业企业,济南市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申报须满足以下要求: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申报主体是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申报主体已按照相关要求向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DCMM贯标备案;申报奖励资金的工业企业提供被纳入工业统计的证明文件(官网截图);申报奖励资金的项目和申报主体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通知规定的安全生产、“绿色门槛”等条件和要求。
3.最高奖励200万元!成都5部门通知
4月6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5部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对被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01申报对象
(一)此次评估人才:2019年、2020年入选且经2022年评估合格的“蓉贝”软件人才,2021年入选的“蓉贝”软件人才。
(二)资金支持申报人才:参与此次评估的人才,2022年入选的“蓉贝”软件人才。
02资金支持
(一)对被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二)对被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三)对被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4.最高奖励200万元!“工赋淄博”政策解读
4月6日,“工赋淄博”5G全连接工厂推进会召开。会上对“工赋淄博”政策进行了解读,六项奖励内容政策明白纸同时发布,对于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优秀企业及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
1. 支持大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建平台,小企业用平台。对列入国家和省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等优秀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奖励。
2. 加快工业互联网APP发展。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3. 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新赛道。对应用效果明显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积极开展智能车间、智慧工厂创建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智能车间、智慧工厂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4. 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四强”产业行动。贯彻落实新经济发展理念,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优秀解决方案征集工作,支持供需两侧,破解对接瓶颈。提升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供给能力,每年遴选一批优秀解决方案,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方案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20个左右“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优秀案例,每个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5. 打造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工业互联网与园区经济深度融合,依托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建设标准化工业互联网产业园区。对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园区给予园区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点支持工业设备上云,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上云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
6. 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金融赋能。引导金融资本、产业基金支持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相关产业,围绕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标杆示范应用等重点方向实施精准扶持。鼓励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项目,经认定后给予融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2023年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励补贴8项解析
2023年武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励补贴整理如下:
一、新进库文化企业奖励
奖励标准:对2022年度认定的2021年新进入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库、能正常报送统计报表且年度盈利的文化企业,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含5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1亿元),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入库文化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奖励标准: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且2021年已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库的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10%)至30%,给予15万元奖励;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含30%)至50%,给予20万元奖励;2022年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含50%),给予30万元奖励。
三、重点文旅活动补助
补助标准:对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022年度在武汉景区举办的经认定的重点文化和旅游活动(含实景演出、节庆活动等),经审核确认举办活动实际支出费用超过300万元的,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5%给予补助。每个经认定的重点文化和旅游活动主(承)办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个活动可享受补助的次数不超过1次。每个市场主体限报1项活动。
四、电竞俱乐部落户武汉奖励
奖励标准:对于2022年度新引进(在本市登记注册时间为2022年度内)的持有英雄联盟LPL职业联赛、王者荣耀KPL职业联赛、和平精英PEL职业联赛等职业联盟赛事席位且赛事主场落户在本市的职业电竞头部俱乐部,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五、电影票房奖励
奖励标准:在本市取景摄制、展现新时代英雄城市形象的优秀电影,2022年度票房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按照票房收入的2%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六、电视剧播出奖励
奖励标准:在本市取景摄制、展现新时代英雄城市形象的优秀电视剧(含纪录片、动画片等)作品,2022年度在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首次播出,按照作品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第一出品方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
七、影视作品获奖(入围)奖励
奖励标准:对在本省立项、备案,且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电影、电视剧作品,2022年度获得“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金鹰奖、飞天奖、星光奖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入围上述奖项的影视作品每部奖励50万元。
八、对外文化贸易奖励
奖励标准:对外文化和旅游贸易企业2022年度文化产品或服务境外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美元的,按境外年销售收入总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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