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0万!2023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项目申报启动...|政策晚报
1.最高补贴30万!2023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项目申报启动
为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文化产业“房租通”政策实施细则》,我中心现启动2023年北京市文化企业“房租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4月7日(含)
支持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实际支付的属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办公房租进行补贴。
支持条件:按照《办法》和《细则》,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见附件3)标准,且符合北京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文化企业。
(三)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至补贴起始日,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含)前注册。
(四)申报企业为小微或初创型文化企业。小微企业是指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型微型企业名录的企业;初创企业是指至补贴起始日,注册1年(含)以上,3年(含)以内的企业,即2019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月1日(含)期间注册。
(五)市级文化产业相关部门提出的其他条件。
2.河北三河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若干措施
奖补对象:
在我市区域内依法进行主体资格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奖补内容:
一、实施上市挂牌奖补1.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100万元奖补;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200万元奖补。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后,给予200万元奖补;通过审核后,再给予100万元奖补。2.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奖补10万元。3.对在河交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奖补5万元。4.对转入高层次板块的企业,按照新转入层次扶持标准补足差额。
二、实施股权融资奖补1.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2.对在河交所主板挂牌并实现首次股权融资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
三、实施首发债券奖补1.对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企业,按融资金额5亿元(含)以下、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分三档,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发行费用奖补。2.对首次通过河交所发行可转债融资且债券期限达到2年以上的,按融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发行费用奖补,省、市、县奖补金额不高于实际发行费用,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实施资产证券化奖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按发行金额1‰的比例对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内不超过200万元。
3.黄浦区政府发布《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3 月 27 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发布《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主要从助力企业核心技术突破、拓展产业创新应用、激发产业发展动能、营造产业生态环境等四个方面,来支持科创企业的落地与发展。具体支持政策包括:
1. 支持国家级、市级项目
对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信息化相关领域),按最高不超过 1:1 予以区级配套,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 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重点领域自主研发或联合产学研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经评审,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突破性或颠覆性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3. 鼓励支持行业标准制定
对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对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50 万元奖励,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主导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
4. 打造多元跨界应用场景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打造或联合共建示范应用场景;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且对企业降本增效、能级提升和经济效益发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5. 支持数字产品首创首发
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培育创新数字产品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6. 鼓励数据资产流通
鼓励数商企业利用数据资源优势,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入场交易,对数据资产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合规、咨询、质量评估等费用给予补贴,按实际交易费用的 10% 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对符合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本区孵化落地具有独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企业,经评审,给予被孵化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贴。对获批 " 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 "、" 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强企业 " 等称号的数字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8. 支持企业改制上市
鼓励引导区内不同类别、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企业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数字企业,对实施完成并购重组的上市数字企业,分类型、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 55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9. 培育数字服务业发展
支持技术经纪、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人力资源、财税服务等数字产业中介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对经认定的数字产业专业服务企业按年收入 1% 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0. 支持载体布局产业集群
鼓励打造以数字产业为特色的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对载体运营管理主体,相关领域企业集聚度达 50% 的,分段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1. 支持数字新基建建设
鼓励本区内的数字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12. 鼓励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
鼓励在黄浦举办具有全球及全国影响力的数字产业峰会、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经审核,按单次活动总投入的 30% 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单个主体年度获得本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4.杭州旅游业出台多项扶持政策
近日杭州市政府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旅游重大项目招引与建设方面。对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30%以上的,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对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建设期一年以上(含),且列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库的旅游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推动旅游业提质升级方面。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五星级饭店、国家级“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级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国家、省、市级等级民宿,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新评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额高于100万元,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30%,最高100万元补助。
培育文旅融合特色产品方面。对文旅融合新业态、新产品和智能交互的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休闲街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宋韵杭式生活体验基地、体验点,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评定为市级金牌演艺新空间、示范演艺新空间、城市艺舞台街头演艺示范项目,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促进夜间文旅消费方面。支持市场主体推出更多“夜演、夜宴、夜宿、夜游、夜购、夜娱、夜读”等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符合要求的产品与活动给予不超过实际投资20%,最高50万元补助。对国家级、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省级百县千碗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
支持旅行社引进国际游客方面。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港澳台地区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外国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给予补助。对入境旅游包机人数150人/架以上的,给予每架8万元补助。对旅游企业参加市本级组织的境外促销活动的,给予50%国际机票费用补助。
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方面。对旅游公共服务新建与提升项目按因素分配法给予补助。对宾馆饭店无障碍设施改造,市级旅游集散换乘中心给予补助,对公共自行车文旅咨询点按每个点7万元给予补助。
5.最高500万元!海南省激励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申报启动
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可于今年4月20日前在“海易兑”系统中进行申报。最高可获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根据《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此次奖励对象为在海南生产经营的先进制造业和油气开采企业(指纳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试行)》的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要求企业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申报单位产值(营业收入)纳入海南省统计,年产值(营业收入)于2022年首次达标。
先进制造业及油气开采企业奖励标准方面,对2022年度产值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5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将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奖励标准方面,对2022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企业,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企业可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单位和资金奖励额度;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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