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武汉市科技局启动培育企业补贴政策兑现工作...|政策晚报
1.最高50万!武汉市科技局启动培育企业补贴政策兑现工作
3月21日,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兑现2023年度培育企业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
本次补贴对象包含在我市注册的以下三类企业:
(一)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2022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迁入区科技部门审核并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从外地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
(一)2021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市级奖补资金,其中:2022年已拨付10万元,2023年、2024年分别拨付5万元。
(二)2022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三年拨付市级奖补资金,2023年、2024年、2025年各拨付5万元。
(三)2022年度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拨付市级奖补资金,每家补贴5万元。
(四)外地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标准以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的核准日期为准,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至2022年6月10日间的,一次性拨付市级奖补资金,每家补贴50万元;核准日期在2022年6月10日及以后的,不再补贴。
三、政策兑现方式
为方便企业享受政策、尽快拨付资金,本次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企业只需登录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58.48.28.151:81/login),更新网上注册信息,提供或核对资金拨付所需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清算行号”等信息。请按以下操作更新网上注册信息:
四、网上注册信息更新时间
为将资金尽快拨付到位,请补贴对象于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5时前完成网上注册信息更新。
2.廊坊三河:出台七大措施支持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为激发全市文旅行业发展动力,推动三河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鼓励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七大支持措施。
一、重点文旅企业纳入三河市企业“白名单”。
二、支持文旅项目用地。
三、给予重点文旅企业资金扶持。对新引进文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含)-1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2‰给予奖励;1亿元(含)-2亿元的,按2.5‰给予奖励;2亿元(含)-10亿元的,按3‰给予奖励;10亿元(含)以上的,按4‰给予奖励。对纳入三河“白名单”的重点文旅企业,经市文广旅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贷款贴息,单个项目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贴息期内(一年度)所付利息的60%,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中小学生科普研学和劳动实践活动。
五、支持研学营地建设和引流客源。对在我市范围内建设研学营地的,床位数达到200张的,一次性奖励金额10万元,每新增床位100张,增加奖励金额3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40万元。鼓励域内、域外旅行社(机构)积极参与三河文旅市场拓展引流。对全年组织域外学生在三河市研学基地开展研学并在我市住宿1晚及以上,累计总人数达到5000-10000(含)人次的,给予组团社(机构)一次性奖励2万元;累计总人数达到10000-20000(含)人次的,给予组团社(机构)一次性奖励3万元;累计总人数达20000人次以上的,给予组团社(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支持重点文旅企业举办各类文旅活动。
七、支持重点文旅企业争先创优。对新获评的5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级、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省级)、五星级旅游饭店、国家甲乙级旅游民宿、国家4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给予奖励。申报国家级获批后,次年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申报省级获批后,次年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批单项评比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获评三河市星级民宿认定三星、四星、五星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4万、5万元奖励。
3.三门峡发布旅游奖励政策,最高奖10万
3月21日,“春日好时光·豫见三门峡”——2023三门峡文化旅游(郑州)推介会在郑州天鹅城国际饭店举办。会上,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三门峡旅游奖励政策。
此次旅游组团奖励政策主要包含四大板块:
第一,旅游专列。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到三门峡,每趟最高奖励 6 万元;单趟专列每增加100人,根据专列的类型,再分别以每人150元、100元的标准奖励组团社。
第二,旅游大巴。外地旅行社一次性从同一客源地组团到三门峡一日游、两日游、三日游,最高奖励5万元。自驾游团队参照旅游大巴组团执行。
第三,研学旅行。旅行社组织外地中小学生到三门峡收费A 级旅游景区开展研学活动,最高奖励1万元。
第四,地接社年度累计奖励。三门峡本地旅行社年度累计地接二日游及以上外地游客,最高奖励10万元。
以上奖励政策至2025年11月20前有效。需要注意的是,三门峡市所属县(市区)和相关文旅企业的优惠奖励政策可以叠加运用。
4.福州:《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的措施》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的措施》!
《光电措施》共分为推动光电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光电产业科技创新、加大光电产业融资支持、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光电产业人才保障、重大事项“一企一议”等6个方面的多条措施,具体如下:
(一)推动光电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县(市)区建设光电产业园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园区,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授牌“福州市光电产业园”;对入驻园区的光电企业,鼓励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租金减免优惠政策。
(二)加强光电产业科技创新:1.在市级“揭榜挂帅”项目中,重点支持光电产业开展科研专项攻关,加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重大突破,提升光电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加快建设光电科技创新平台,重点依托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推动实验室与光电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形成一批光电创新项目。3.支持举办全国性高水平的光电产业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主办单位为县(市)区政府及以上级别,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前报备的,每场活动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加大光电产业融资支持:1.加大光电产业发展基金投入力度。成立福州光电产业基金二期,目标规模10亿元,支持初创型、科技型企业发展。2.支持光电企业上市。积极推荐光电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加强培育服务,按照我市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给予资金奖励,推动符合条件的光电企业上市融资。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光电产业信贷支持力度。
(四)支持光电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光电企业,分别给予 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强化光电产业人才保障:1.对引进人才在各类人才评选中优先推荐,加强与省外光电知名高校、光电人才集聚城市的合作交流,通过“好年华 聚福州”等形式,积极引进光电产业人才,为光电产业发展做好人才保障。2.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属院校开设光电产业相关专业和课程,推行特色专业定向招生,“订单式”培育专业人才。
(六)重大事项“一企一议”:对光电产业重大项目,涉及设备采购、贷款支持,以及租金补助等重大事项,可通过“一企一议”的方式解决。
5.成都发布新型显示产业新政,最高支持1000万元
3月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补链强链延链政策、强化创新驱动政策、优化产业环境政策。
补链强链延链政策
促进产业链投资驱动。凡围绕新型显示产业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800万元、9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对投资建设玻璃基板、柔性显示基膜、掩膜版、彩色滤光片、偏光片、柔性电路板、触控模组、背光源、电子气体、液晶材料、发光材料、光电子芯片、光学系统、激光器件、激光显示、超高清设备等材料及组件生产项目,以及曝光、显影、蚀刻、离子注入、硅结晶化、巨量转移、气相沉积、蒸镀、检测、封装等设备及其零部件制造(含材料)项目,且固定资产投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企业,按不超过3.5%的比例给予最高800万元的奖励。
协同供应链垂直整合。为新型显示企业生产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产品,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企业,按照供需方第一年销售合同总额的5%(双方各2.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销售合同总额连续2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增量的5%(双方各2.5%)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拓展产品链创新应用。对首次采购新型显示产品并用于终端产品的制造企业,按第一年采购合同额的5%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强化生产服务业发展。围绕生产制造,提供设备维修、零部件清洗和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的企业,服务性收入达500万元的,按实际收入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服务性收入连续2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按增量的3%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强化创新驱动政策
着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凡自主研发玻璃基板、液晶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光刻胶、彩色光胶、有机化学溶剂、靶材、柔性电路板、柔性显示基膜、触控模组、电子纸、精密光学镜片、光学模组等新型显示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材料、器件),4K/8K芯片、编辑系统、摄录和存储设备、展映平台等超高清视频设备(软件、系统),以及大功率激光器、光刻机、刻蚀机、光电子芯片、硅光芯片等器件(材料、系统),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自主研发掩膜版、彩色滤光片、偏光片、驱动IC等技术(工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额的16%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承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对获得国家级重大专项的企业,按照国家支持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加强前瞻领域技术储备。对量子点发光二极管显示(QLED)、小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ni-LED)、微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LED)、微型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OLED)、碳基显示、全息显示、3D显示、激光显示、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PI)、低温多晶氧化物技术(LTPO)、屏下摄像头技术、柔性折叠技术、8K芯片及设备、高速光通信芯片、超高速硅光芯片、半导体激光器、超大功率激光器、纳米级光刻机、纳米级刻蚀机、纳米级光学镜片模具、光器件软件系统、8K智能处理系统等领域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优化产业环境政策
吸引高端人才来蓉发展。支持高端专业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对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新型显示技术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发挥行业组织聚合优势。对围绕全市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化、融合化和生态化发展,提供上下游制造协同、产学研用协作、资源数据共享、产品检验检测、行业交流与决策咨询等平台化服务的企业或行业协会,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深化会展赛事推介功能。发挥会展的功效作用,对承担产业链招商引资会、促进3户以上企业实际落户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承担供应链合作洽谈会、促进6户以上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交易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给予4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合作企业各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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