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补助5000元,全国各省市灵活就业补贴政策汇总|政策精编

补贴政策
2023-03-10

1.杭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从事灵活就业;

2.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自2023年2月1日起,补贴标准按补贴对象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的50%计算。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跨越新老政策的,补贴标准分段计算。2023年1月31日前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原标准(女48周岁以上、男58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计算。

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申请表》或《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申请表》;

(3)《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或低边家庭成员需提供);

(4)高校毕业生等学历证明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等需提供)

(5)放弃享受承诺书(放弃享受需提供)。

 

2.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3.韶关市关于进一步调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

为均衡落实促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强化“助企纾困”效果,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由目前“每月按实际社保缴费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调整为:“按参加的社保险种具体情况分类给予定额补贴,即:

(1)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20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6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按260元/月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先缴后补。”

 

4.北京市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扩岗补助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在稳定现有岗位的基础上扩大招工用工规模。围绕首都重大项目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平台企业等发展,挖掘岗位资源,扩大就业规模。充分利用退休人员产生的空岗,促进更多劳动力就业。

2.开发疫情防控相关就业岗位。开发归集防控一线急需的核酸检测、保洁、消杀、转运、配送、秩序维护等临时性岗位,统筹做好岗位补贴、人力储备、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工作。

3.用好社区生活服务类岗位。会同商务部门,围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规划和建设进展,利用社会化管理服务专员、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岗位,促进本市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4.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网络约车、快递送餐、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统筹落实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发挥新就业形态就业“蓄水池”作用。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大灵活就业扶持力度: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补贴所需资金从各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不包括“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同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或不足3年的大龄失业人员或大龄离土农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含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直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鼓励扶持本市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补充意见》(沪劳保就〔2008〕8号)或《关于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18号)相关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的人员,在灵活就业期间可按照上述补贴标准和期限继续享受岗位补贴扶持。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6.乐清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一)补贴对象: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条件: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给予每月300元的社保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所需材料: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4)原件一份(生活困难人员提供)。2.社会保障卡原件。3.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一份(跨地区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7.湖南省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均建设有1家以上公益性零工市场或零工对接服务专区,广泛发布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钟点工、小时工、兼职等岗位信息。要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符合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8.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条件和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对各类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9.安徽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流程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实现灵活就业;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失业证》(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六安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1份。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每人每月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10.宁波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享受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条件

1.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奉化区及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享受期限除初次核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后,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延长期间按其原享受标准给予补贴。甬政办发〔2020〕41号文件生效前期满人员,可持身份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其他期满人员自动延长享受期限,无须办理延期手续。

(四)所需材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0);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4.《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非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无须提供)。

 

11.泰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受益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登记、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2.政策内容:

⑴补贴标准

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以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⑵申请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区、村提出申请,高校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对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将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12.焦作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延长至退休

市本级申领社保补贴的对象包括两类:一是之前年度在市本级已享受未期满的就业困难人员;二是符合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政策期满未实现稳定就业可延长1年享受期限的就业困难人员。

新增初次申领人员不在此次受理范围。符合申领条件的市本级新增初次申领补贴人员,按照《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规定,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发放。

补贴标准:养老保险340元/月、医疗保险150元/月

社保补贴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今年社保补贴标准是:养老保险补贴每月34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月150元。2021年度社保补贴的期限是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已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的,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补贴。

市本级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程序包括,个人备齐资料申请——社区初审认定(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进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并确定享受金额——通过社会保障卡支付给个人。

补贴发放时间:9月中旬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

 

13.西安市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

(一)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二)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才可申请补贴。

高校毕业提供:

(一)身份证影印件;

(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三)毕业证影印件。

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

(一)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二)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三)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14.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2023

哪些人可以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经认定的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以及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标准与期限?

补贴标准:

按南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1/2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的申请条件?

新招用经认定的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随军家属、外省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南京市各类用人单位与随军家属创办的吸纳南京市持《就业创业证》失业人员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15.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

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按所缴纳社会保险(无锡养老保险缴费_无锡养老缴费最低年限_养老保险缴费计算-无锡本地宝、医疗)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36个月补贴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一次性延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期限。

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

按照属地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向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请,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向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地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请。

线上申请

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

 

16.武汉市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政策公众指南

政策名称: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支持标准:现标准为673.19元/月/人

适用对象:具有武汉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及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办理流程: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下渠道,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申请,社区(街道)、区人社部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受理/咨询部门:各区人社部门

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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